[{"data":1,"prerenderedAt":69},["ShallowReactive",2],{"q-fire-106-1-alarm-evacuation-022":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alarm-evacuation","警報與避難 · Alarm & Egress","警報與避難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6-1-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22","fire-106-1-alarm-evacuation-022",106,1,22,"依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認可基準規定，燈具附有起動器者，應在多少時間內點燈？",{"A":16,"B":17,"C":18,"D":19},"5秒","10 秒","15 秒","20 秒","C",null,[],false,"本題考點：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之認可基準中，附有起動器之燈具其點燈所需時間上限。\n【正解理由】依《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認可基準》關於點燈試驗之規定，燈具在額定電壓下應能正常點燈；其中附有起動器（啟動器）之燈具，因螢光管須先經預熱與起輝程序才能建立放電，容許有起動延遲，故規定應在十五秒內點燈；未附起動器者則要求瞬時點燈。十五秒的上限是為了確保停電或火災切換至緊急電源的瞬間，避難導引光源不致長時間空白，故選 C。\n【逐項排除】\n(A) 5 秒：對傳統起動器式螢光燈具而言，冷啟動時燈絲預熱加上可能重複數次的起輝嘗試，常已超過五秒；以此為判定值將使正常品被誤判不合格，非基準所定。\n(B) 10 秒：認可基準並未採用此值，屬介於瞬時與十五秒之間的鄰近數值干擾，記憶時最易與正解混淆。\n(C) 15 秒：與認可基準對附有起動器之燈具所定點燈時間上限相符，為正解；未附起動器者則另依瞬時點燈之要求檢驗。\n(D) 20 秒：超過基準所定上限；避難導引光源在切換緊急電源後空窗達二十秒，與標示設備必須即時提供方向資訊的功能定位不符，故非判定值。\n【記憶點】有起動器要暖機，容許十五秒；沒起動器就得立刻亮。","標示設備的認可基準與設置標準是兩套並行的規範：《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6 條至第 156 條決定「哪裡要裝、裝什麼等級」，《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認可基準》決定「產品本身要有什麼性能」。點燈時間屬後者，同時受檢的還包括標示面亮度、色度、絕緣電阻、耐電壓、充電與放電性能、以及緊急電源切換動作。\n十五秒的規定源自傳統起動器式螢光燈的物理限制。起動器（輝光啟動器）在通電後先形成輝光放電使雙金屬片受熱閉合，電流通過燈絲進行預熱；雙金屬片冷卻斷開的瞬間，安定器產生高壓脈衝使燈管起輝。此過程在低溫或燈管老化時常需重複數次，累計時間可達十餘秒，因此基準給了十五秒的容許值，而非要求瞬亮。近年燈具普遍改用發光二極體光源，屬電子式即時點亮、無預熱程序，故適用「未附起動器者應瞬時點燈」的規定，這也是本考點在新型產品下的實務對應。\n與點燈時間並列的重要數值可整理成表：標示面之縱向尺度與有效範圍依等級區分，A 級縱向尺度四十公分以上、B 級二十公分以上未滿四十公分、C 級十公分以上未滿二十公分，各級有效範圍公尺數不同，且有效範圍另可用「有效範圍等於係數乘以標示面縱向尺度」之公式推算；標示面顏色為綠底白字或白底綠字（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則以綠色箭頭表示方向；緊急電源須使其有效動作二十分鐘以上，大型或避難困難場所為六十分鐘以上。\n易混淆概念在於「出口標示燈」與「避難方向指示燈」的功能分工：前者裝設於通往戶外之出入口、直通樓梯出入口等避難終點與節點，標示「這裡就是出口」；後者裝設於走廊、通道、樓梯轉折處，標示「往這個方向走」。此外還須與「避難指標」區隔——避難指標無照明，僅靠外部照明或蓄光材料顯示，適用於規模較小或風險較低之場所，且設有符合規定之出口標示燈時得免設避難指標。相關考點常延伸問減光試驗、標示面平均亮度下限，以及設有探測器連動之閃滅或音聲引導裝置之場所要件。",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6-1-alarm-evacuation-021","下列消防安全設備緊急供電系統之配線，何者需施予耐燃保護？",21,{"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6-1-alarm-evacuation-023","一大樓內部某樓層設有不得供避難、通行及搬運以外用途之防火構造架空走廊一座，該樓層可依法減設多少具避難器具？",23,{"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6-1-alarm-evacuation-020","差動式探測器之動作原理為感應火場中何種參數？",20,{"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06-1-alarm-evacuation-024","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排煙室之排煙設備設置排煙、進風風管時，下列何者有誤？",24,{"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6-1-alarm-evacuation-019","一居室設置於地上層，該樓層亦非為無開口樓層，自內部任一點易於識別主要出入口，主要出入口之步行距離在多少以下者，得免設避難方向指示燈？",19,{"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06-1-alarm-evacuation-025","依緊急照明燈認可基準規定，內置電池型緊急電源供電照明時間應維持 1.5 小時以上（供緊急照明燈總數）後，其蓄電池電壓不得小於蓄電池額定電壓多少百分比？",25,[53,57,61,65],{"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0-1-alarm-evacuation-022",110,"有一地下 3 層、地上 7 層之建築物，各層樓地板面積為 600 平方公尺，若地下 1 樓發生火警，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鳴動樓層，下列何者正確？",{"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09-1-alarm-evacuation-022",109,"有關使用瓦斯之場所供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第 5 款第 1 目使用之地下層，其樓地板面積合計 X 平方公尺以上，且其中甲類場所樓地板面積合計 Y 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下列何者與該設置標準之規定相同？",{"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08-1-alarm-evacuation-022",108,"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會結露之場所適用的探測器為下列何者？",{"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7-1-alarm-evacuation-022",107,"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能使其有效動作多少分鐘以上？",178512317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