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07-1-fire-law-016":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7-1-消防法規概要-016","fire-107-1-fire-law-016",107,1,16,"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進行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音響警報檢查判定的標準，是一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物之警報系統應正確，且距警報裝置 1 公尺處之音量應在多少分貝以上？",{"A":16,"B":17,"C":18,"D":19},"70","90","110","130","B",null,[],false,"本題考點：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音響警報裝置之綜合檢查判定基準，即距警報裝置一定距離處所應達到之最低音量，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綜合檢查判定要領。\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之音響警報判定方法，一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物之警報系統動作應正確，且距警報裝置 1 公尺處之音量應在 90 分貝以上，目的在確保藥劑放射前人員必能聽見並完成避難，故選 B。\n【逐項排除】\n(A) 70 分貝約為吵雜談話或街道背景音量，在機械噪音環境中不足以確保被聽見。\n(B) 90 分貝正是作業基準所定距警報裝置 1 公尺處之最低音量。\n(C) 110 分貝已接近人耳不舒適閾值，基準並未要求達此音量。\n(D) 130 分貝達痛覺閾值量級，會造成聽力損傷，不可能作為判定標準。\n【演算步驟】音壓級定義 L = 20 log₁₀(p／p₀)，基準音壓 p₀ = 20 μPa。\n代入 L = 90 dB：log₁₀(p／20 μPa) = 90／20 = 4.5 → p／20 μPa = 10^4.5 ≈ 31623。\np ≈ 20 μPa × 31623 ≈ 6.32 × 10⁵ μPa ≈ 0.632 Pa。\n結果：門檻 90 分貝，對應音壓約 0.63 Pa。\n【記憶點】二氧化碳警報記「一公尺、九十分貝」——一步之遙要吵到九十。","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音響警報之所以被單獨訂出量化門檻，是因為它與其他滅火設備的警報功能定位完全不同。水系統的警報是通知救援，二氧化碳系統的警報卻是「保命前置程序」：藥劑放射後防護區劃內氧濃度會迅速降至人體無法維持意識的水準，同時二氧化碳本身對呼吸中樞有毒性作用，人員若未在放射前撤出，數分鐘內即可能失去意識。歷年國內外都發生過人員受困於二氧化碳防護區劃內的死亡事故，因此法規把「音響警報後始得放射」與延遲放射裝置、手動啟動裝置的操作程序綁在一起，並以 1 公尺 90 分貝這個可量測、可驗證的數字作為檢修判定依據。\n90 分貝的選定與環境噪音有關。二氧化碳系統多用於電信機房、發電機室、鍋爐房、變電室與停車空間，這些場所背景噪音常在 70 至 80 分貝之間；依聽覺遮蔽原理，警報音須高出背景噪音約 10 至 15 分貝才能被可靠辨識，因此 90 分貝是「背景加安全餘裕」的結果，而非任意取整。量測時要注意分貝是對數尺度：音壓每增為 10 倍，音壓級增加 20 dB；兩個等音量音源同時發聲僅增加約 3 dB，這是計算題常見的延伸考法。\n綜合檢查的其他判定項目可一併記憶：延遲裝置之延遲時間應在 20 秒以上、放射表示燈應正常亮起、開口部自動關閉裝置應確實動作、以及全區放射方式之藥劑量與放射時間應符合設計值。相關易混淆數值是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標示溫度與音壓要求，兩套系統的分貝標準不同，勿互相套用。※ 作業基準之檢查項目與判定要領歷年曾修正，適用請以最新公布版本為準。",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5","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進行密閉式撒水設備綜合檢查時，當以幫浦方式作為加壓送水裝置時，末端查驗管之放水壓力應在 a kgf／cm2 以上、b kgf／cm2 以下。a、b 各為何值？",15,{"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7","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瓦斯漏氣檢知器的設置位置，當瓦斯對空氣之比重未滿 1 時，檢知器下端，應裝設在天花板下方 a 公分範圍內；瓦斯對空氣之比重大於 1 時，檢知器上端，應裝設在距樓地板面 b 公分範圍內。a、b 各為何值？",17,{"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4","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滅火器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若滅火器未滿 18 公斤者應在多少公尺以下？",14,{"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供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之冷卻撒水設備的加壓送水裝置，除非設有保壓措施，否則，啟動後 a 分鐘內應能有效撒水，且加壓送水裝置距撒水區域在 b 公尺以下。a、b 各為何值？",18,{"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3","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於檢修完成後幾日內，分別填具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表及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13,{"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有關室內消防栓加壓送水裝置的減壓措施性能檢查，若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達顯著滅火困難者設置之第一種滅火設備之消防栓，其放水壓力應在 a kgf\u002Fcm2 以上、b kgf\u002Fcm2 以下。a、b 各為何值？",19,[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1-1-fire-law-016",111,"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之緊急電源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多少小時以上？",{"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0-1-fire-law-016",110,"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分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09-1-fire-law-016",109,"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一般瓦斯行存放多少公斤以上液化石油氣，應設置漏氣警報器？",{"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8-1-fire-law-016",108,"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防災中心之位置與構造，下列規定何者錯誤？",{"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6-1-fire-law-016",106,"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下列何者屬耐火板？",1785123159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