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07-1-fire-law-021":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7-1-消防法規概要-021","fire-107-1-fire-law-021",107,1,21,"依消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16,"B":17,"C":18,"D":19},"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地面樓層達 11 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防火管理人遴用後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B",null,[],false,"本題考點：《消防法》第 13 條防火管理制度中，「誰遴用、誰製定消防防護計畫」的權責歸屬。\n【正解理由】依《消防法》第 13 條，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條文明定製定主體是防火管理人而非管理權人，管理權人的義務是遴用並責成。選項 B 把製定主體寫成管理權人，與條文不符，題目問錯誤者，故選 B。\n【逐項排除】\n(A) 正確，遴用防火管理人確為管理權人之法定義務，且以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為適用對象。\n(B) 錯誤，消防防護計畫應由管理權人「責由防火管理人」製定，管理權人並非製定主體，此為本題答案。\n(C) 正確，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核備，屬同條第二項。\n(D) 正確，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防火管理人遴用後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n【記憶點】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製定」，計畫送消防機關核備。","防火管理制度是《消防法》把火災預防責任從公權力檢查轉為場所自主管理的核心設計，權責鏈條為：管理權人（負最終法律責任者）→ 遴用防火管理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 由防火管理人製定並執行消防防護計畫。命題者最愛在這條鏈上做主體置換，把「遴用」與「製定」對調，或把「核備」與「備查」對調。兩個動詞的差別也要分清：消防防護計畫報「核備」，代表消防機關實質審查後同意；防火管理人遴用報「備查」，僅為登錄周知。\n共同消防防護計畫的立法背景值得一提：複合用途大樓、地下街等場所常有數十個管理權人，各自為政時避難引導與通報動線互相衝突，火災時反而擴大傷亡；故對地面樓層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要求管理權有分屬時協議製定共同計畫，並得由主管機關指定其中一人為召集人，這是歷年重大複合用途場所火災事故後逐步強化的條文。\n消防防護計畫的內容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包含自衛消防編組、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避難逃生路線圖、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配置圖等項，其中自衛消防編組與訓練頻率的數字是測驗題高頻考點。\n易混淆概念：防火管理人與「消防防護計畫」屬《消防法》第 13 條體系；而消防安全設備之檢修申報屬第 9 條體系，由管理權人委託專業機構或消防設備師（士）辦理；保安監督人則屬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的專屬制度，三者主體、對象與法源皆不同，作答時先辨識題幹屬哪一體系再判斷。",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2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排煙室之排煙設備，其排煙機、進風機之排煙量、進風量應在每秒 a 立方公尺（兼用時，每秒 b 立方公尺）以上，且可隨排煙口、進風口開啟而自動啟動。a、b 各為何值？",20,{"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22","下列場所，何者不屬於消防法施行細則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22,{"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有關室內消防栓加壓送水裝置的減壓措施性能檢查，若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達顯著滅火困難者設置之第一種滅火設備之消防栓，其放水壓力應在 a kgf\u002Fcm2 以上、b kgf\u002Fcm2 以下。a、b 各為何值？",19,{"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23","依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其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 X 小時；複訓不得少於 Y 小時，X、Y 分別為多少？",23,{"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供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之冷卻撒水設備的加壓送水裝置，除非設有保壓措施，否則，啟動後 a 分鐘內應能有效撒水，且加壓送水裝置距撒水區域在 b 公尺以下。a、b 各為何值？",18,{"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24","消防法所稱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之事項，下列何者正確？",24,[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1-1-fire-law-021",111,"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所訂之建築技術用語，下列何者錯誤？",{"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0-1-fire-law-021",11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有關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其撒水頭之位置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09-1-fire-law-021",10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使用密閉式撒水頭自動撒水設備末端查驗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8-1-fire-law-021",108,"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對「檢修機構」的描述，下列何者錯誤？",{"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6-1-fire-law-021",106,"下列有關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防火管理人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178512315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