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fire-107-1-fire-law-040":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7-1-消防法規概要-040","fire-107-1-fire-law-040",107,1,40,"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寬度不得小於 X 公尺，高度不得小於 Y 公尺，X、Y 分別為多少？",{"A":16,"B":17,"C":18,"D":19},"X=0.8；Y=1.8","X=1；Y=1.8","X=1.2；Y=1.8","X=1.2；Y=2","C",null,[],false,"本題考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對直通樓梯在避難層開向屋外出入口之最小寬度與最小高度。\n【正解理由】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0 條關於避難層出入口之規定，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其寬度不得小於 1.2 公尺，高度不得小於 1.8 公尺，此係為確保避難人流由樓梯進入戶外時不致在最後一道關卡形成瓶頸，故選 C。\n【逐項排除】\n(A) X=0.8、Y=1.8 之高度正確但寬度過小，0.8 公尺為一般居室門扇的常見寬度，不足以承受由樓梯匯集而下的避難人流。\n(B) X=1、Y=1.8 之寬度 1 公尺仍低於法定 1.2 公尺之下限，屬把整數化的概數誤記為法定值。\n(C) X=1.2、Y=1.8 寬度與高度同時符合條文所定之最低要求，數值與條文完全相符，為正確答案。\n(D) X=1.2、Y=2 之寬度正確，但高度 2 公尺高於條文所定之 1.8 公尺下限，屬將門扇常見淨高誤當成法定最低值。\n【記憶點】避難層樓梯出屋外的門，「寬一二、高一八」——1.2 公尺寬、1.8 公尺高。","避難層是整棟建築物避難動線的終點，所有由上層循直通樓梯而下的人潮，都必須在此匯流並穿越通往屋外的出入口。避難計算上有個基本觀念：整條避難路徑的通行能力由「最窄處」決定，若樓梯淨寬有 1.2 公尺，出口卻只有 0.8 公尺，人流就會在門口堆積形成拱橋效應，這正是多起集會場所踩踏事故的成因。第 90 條把寬度下限訂在 1.2 公尺、高度下限訂在 1.8 公尺，就是要讓出口不低於樓梯本身的通行能力，並保留頭部通過所需淨空。\n這組數值要與同編其他避難數值一起建表記憶：直通樓梯的設置與步行距離限制、安全梯（特別安全梯）的排煙室與前室要求、走廊淨寬依用途與兩側有無居室而分級、以及各類場所的出入口總寬度依樓地板面積計算。命題者最愛的手法是把「寬度」與「高度」互換，或把居室門常見的 2 公尺淨高塞進來當作法定值，因此請務必把「1.8」牢牢綁在高度上。\n易混淆概念對照：本條屬《建築技術規則》的建築避難設施規定，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所定之避難逃生設備（標示設備、避難指標、避難器具如緩降機、救助袋）分屬兩套法源。前者管的是建築物本體的通道與樓梯，後者管的是加裝的消防安全設備，考題若問「出入口寬度」屬前者，問「出口標示燈有效範圍」則屬後者，作答前先辨識法源可以避開一半的陷阱。\n相關考點連結：同一避難體系還常考避難層之定義（直接通達戶外之樓層，可能不只一層）、二方向避難原則、以及排煙設備與防煙垂壁在避難時間爭取上的功能。※ 引用條文請以現行法規為準；本題依 107 年考試當時之規定解釋官方答案。",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39","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常時關閉式防火門之單一門扇面積不得超過多少平方公尺？",39,{"webId":33,"stem":34,"number":12,"year":35,"session":12},"fire-108-1-fire-law-001","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串接使用量在 80 公斤以上未滿 120 公斤者，其安全設施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108,{"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38","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之規定，呼水裝置應有多少公升以上之有效儲存量？",38,{"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35,"session":12},"fire-108-1-fire-law-002","有關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規定，下列何者錯誤？",2,{"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37","依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之規定，有一儲槽其水平剖面最大半徑為 5 公尺，內裝有公共危險物品，該公共危險物品之閃火點為攝氏八十度，則假想火面高度為多少公尺？",37,{"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35,"session":12},"fire-108-1-fire-law-003","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未依定期檢修項目、方式、基準、期限之規定檢修消防安全設備，處新臺幣多少罰鍰，並得按次處罰？",3,[53,57,61,65,68],{"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1-1-fire-law-040",111,"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有關分戶牆及分間牆構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0-1-fire-law-040",110,"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下列何者屬無窗戶居室？",{"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09-1-fire-law-040",109,"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閣樓樓地板面積占該建築物建築面積多少以上時，視為另一樓層？",{"webId":66,"year":35,"stem":67,"number":13},"fire-108-1-fire-law-040","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下列何者列入觀眾席樓地板面積計算？",{"webId":69,"year":70,"stem":71,"number":13},"fire-106-1-fire-law-040",106,"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有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之敘述，何者錯誤？",178512315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