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fire-108-1-fire-law-039":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8-1-消防法規概要-039","fire-108-1-fire-law-039",108,1,39,"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無窗戶居室」？",{"A":16,"B":17,"C":18,"D":19},"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者","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其高度未達 1.2 公尺，寬度未達 75 公分者","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如為圓型時直徑未達 1 公尺者","樓地板面積超過 50 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 80 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A",null,[],false,"本題考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對「無窗戶居室」的定義，關鍵在採光比例究竟是百分之五還是百分之十。\n【正解理由】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用語定義，無窗戶居室指居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尺寸不足、或一定面積以上居室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百分之二。本題問「不屬於」者，(A) 把採光門檻寫成百分之十，將認定範圍放寬一倍，與法定的百分之五不符，故選 A。同一個百分之五的門檻亦見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4 條，該條明定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者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兩者互相呼應。\n【逐項排除】\n(A) 採光面積的法定界線為百分之五，本項寫百分之十，數值與法規不合，並非無窗戶居室的定義要件，為本題應選者。\n(B) 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高度未達 1.2 公尺、寬度未達 75 公分者，屬定義所列情形。\n(C) 同一款針對圓形開口的規定，直徑未達 1 公尺者視同開口不足，與矩形開口的尺寸要求等價，屬定義範圍。\n(D) 樓地板面積超過 50 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 80 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百分之二者，亦為定義所列。\n【記憶點】採光看百分之五、通風看百分之二、開口看 1.2 公尺乘 75 公分（圓形直徑 1 公尺）。","「無窗戶居室」是建築技術規則的用語，卻在消防法規中被大量援用，因為它描述的正是火災時最危險的空間型態：採光不足使人在停電後失去方向感，開口不足使人無法自行逃出、消防人員也難以由外進入，通風不足則使煙熱迅速累積而提早喪失可視距離。定義因此從三個面向設門檻——採光比例、開口尺寸、通風比例，任一項不足即該當。\n三個門檻的數字要分開記。採光以百分之五為界，這個比例同時出現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4 條：該條規定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之場所，包括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者，並及於供各該款使用之場所自居室通達避難層所須經過之走廊、樓梯間、通道及其他平時依賴人工照明部分。換言之，採光不足的居室在建築面被歸為無窗戶居室，在消防面則被課予緊急照明義務，是同一個現實問題的兩種法律回應。開口以高一點二公尺、寬七十五公分為界，圓形則以直徑一公尺為界，這組數字管的是「人進得去、出得來」。通風以百分之二為界，管的是煙的去路。\n最容易失分的是通風那一款的面積門檻。建築技術規則的無窗戶居室以「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之居室」為適用對象；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8 條規定應設置排煙設備者，是「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居室，其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兩者的通風比例同樣是百分之二、同樣看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面積門檻卻是五十與一百平方公尺之別，命題者只要把兩個數字互換就是一道陷阱題。\n易混淆概念還有「無窗戶居室」與「無開口樓層」：前者以單一居室為判斷單位，屬建築技術規則的採光通風概念；後者以樓層為判斷單位，屬消防搶救能否由外進入的概念，判斷對象與法源都不相同，不可混用。延伸考點包括無窗戶居室的內部裝修限制、應設置之排煙與緊急照明設備，以及居室與非居室的區分方式。",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8-1-fire-law-038","依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定，有關技術研討活動或訓練，其辦理機關（構）、團體應於舉辦 X 個月前，檢附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中央主管機關並於舉辦 Y 個月前准駁之，另於技術研討活動或訓練結束後 Z 個月內應檢附參加之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簽到表及參加時數清冊，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訓練積分審查及登記。請問下列何者正確？",38,{"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8-1-fire-law-040","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下列何者列入觀眾席樓地板面積計算？",40,{"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8-1-fire-law-037","依避難器具支固器具及固定部之結構、強度計算及施工方法規定，裝置避難器具之固定部，應能承受承載荷重與附加荷重之和。若避難器具為緩降機，其承載荷重應為最大使用人數乘以多少？",37,{"webId":41,"stem":42,"number":12,"year":43,"session":12},"fire-109-1-fire-law-001","依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有關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09,{"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8-1-fire-law-036","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下列何者不符合呼水裝置之規定？",36,{"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43,"session":12},"fire-109-1-fire-law-002","依消防法之規定，得逕處其管理權人罰鍰之違法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2,[53,57,61,64,68],{"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1-1-fire-law-039",111,"避難器具裝置在固定部上之固定器具材料如為鋼材，其鋼索之容許拉伸應力為剪斷荷重的多少比例？",{"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0-1-fire-law-039",110,"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有關建築技術用語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2,"year":43,"stem":63,"number":13},"fire-109-1-fire-law-03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以防護區域每平方公尺每分鐘放水量來看，儲存可燃物場所設置放水型撒水頭是一般場所要求的幾倍？",{"webId":65,"year":66,"stem":67,"number":13},"fire-107-1-fire-law-039",107,"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常時關閉式防火門之單一門扇面積不得超過多少平方公尺？",{"webId":69,"year":70,"stem":71,"number":13},"fire-106-1-fire-law-039",106,"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下列用語定義何者正確？",178512315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