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fire-109-1-water-chemical-039":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water-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 · Water & 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9-1-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39","fire-109-1-water-chemical-039",109,1,39,"公共危險品等場所中，所設置之室外消防栓設備，其緊急電源之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多久以上？",{"A":16,"B":17,"C":18,"D":19},"30 分鐘","35 分鐘","40 分鐘","45 分鐘","D",null,[],false,"本題考點：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室外消防栓設備緊急電源之供電容量，屬《設置標準》第四編的專用規定。\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10 條第二項，室外消防栓設備之緊急電源除準用第三十八條規定外，「其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四十五分鐘以上」；同編第 209 條室內消防栓、第 211 條自動撒水設備、第 212 條水霧滅火設備之緊急電源亦一律為四十五分鐘以上，故選 D。\n【逐項排除】\n(A) 30 分鐘是一般場所室內消防栓設備依第 38 條之緊急電源供電容量；本題場所屬第四編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不得套用。\n(B) 35 分鐘未見於條文；三點五出現在公危場所瞄子放水壓力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是壓力不是時間。\n(C) 40 分鐘同樣非條文所定；四十公尺才是第 210 條第一項第三款室外消防栓與防護對象外圍或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n(D) 45 分鐘與第 210 條第二項相符，為本題應選者。\n【記憶點】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緊急電源一律四十五分鐘，一般場所室內消防栓則是三十分鐘。","第四編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所以把緊急電源從三十分鐘拉長到四十五分鐘，是因為此類場所火載量高、燃燒猛烈且復燃風險大，滅火作業時間必然拉長，供電中斷等同於水源中斷。要注意第 210 條的四十五分鐘只管緊急電源；同條第一項第七款的水源容量仍是「全部室外消防栓繼續放水三十分鐘之水量以上，但設置個數超過四支時，以四支計算」——水源三十分鐘、電源四十五分鐘，兩個數字不同源，是本條最容易被混為一談之處。\n第 210 條其他要件一併記：配管、試壓、室外消防栓箱及有效水量準用第 39 條、第 40 條第三款至第五款、第 41 條第二項、第三項；加壓送水裝置準用第 42 條，且瞄子放水壓力超過每平方公分七公斤或 0.7MPa 時應採取有效減壓措施；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防護對象外圍或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公尺以下，且設置二支以上；採鑄鐵管配管者使用符合 CNS 八三二之壓力管路鑄鐵管，標稱壓力在每平方公分十六公斤或 1.6MPa 以上；埋設地下應防腐蝕；全部同時使用時各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或 0.35MPa 以上、放水量在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以上，超過四支時以四支計算。\n與一般場所第 40 條對照更好記：一般場所室外消防栓口徑同為六十三毫米以上、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水平距離四十公尺以下，但瞄子出水壓力為每平方公分二點五公斤或 0.25MPa 以上、出水量每分鐘三百五十公升以上。壓力由 2.5 升到 3.5、水量由 350 升到 450、電源由 30 分鐘升到 45 分鐘，正是公危場所加嚴的三個刻度。",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9-1-water-chemical-038","消防專用蓄水池之設置規定，下列何者正確？",38,{"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9-1-water-chemical-040","儲槽規定設置補助泡沫消防栓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40,{"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9-1-water-chemical-037","連結送水管之配管設置規定，應能承受送水設計壓力 1.5 倍以上之水壓，且能持續多少時間才合格？",37,{"webId":41,"stem":42,"number":12,"year":43,"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01","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電氣設備使用之處所，每多少平方公尺（含未滿）應設置第五種滅火設備一具以上？",110,{"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9-1-water-chemical-036","任一消防專用蓄水池至建築物各部分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多少公尺？",36,{"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43,"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02","連結送水管之中繼幫浦放水測試時，應從送水口以送水設計壓力送水，並以口徑 21 公厘瞄子在最頂層測試，其放水壓力不得小於 X kgf\u002Fcm2，且放水量不得小於 Y L\u002Fmin。X、Y 分別為何？",2,[53,57,60,64,68],{"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1-1-water-chemical-039",111,"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在 X 公尺以下，並不得妨礙出入作業；每具滅火器對普通火災具有 Y 個以上之滅火效能值，請問前述 X、Y 為何？",{"webId":58,"year":43,"stem":59,"number":13},"fire-110-1-water-chemical-039","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冷卻撒水設備之遠隔啟動裝置，限用於儲存閃火點多少℃以下公共危險物品之室外儲槽？",{"webId":61,"year":62,"stem":63,"number":13},"fire-108-1-water-chemical-039",10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公共危險物品室外儲槽場所之冷卻撒水設備如以幫浦方式進行加壓時，實際測得之放射量除以該冷卻撒水噴頭（噴孔）所防護儲槽側壁面積應在多少以上？",{"webId":65,"year":66,"stem":67,"number":13},"fire-107-1-water-chemical-039",107,"為執行檢修申報，針對水霧滅火系統綜合檢查，對於判定方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webId":69,"year":70,"stem":71,"number":13},"fire-106-1-water-chemical-039",106,"泡沫滅火設備使用低發泡水成膜泡沫液，其泡沫 25%還原時間應在多少分鐘以上？",178512316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