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9},["ShallowReactive",2],{"q-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6":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alarm-evacuation","警報與避難 · Alarm & Egress","警報與避難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0-1-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16","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6",110,1,16,"建築物之避難器具設置緩降機時，對其開口部進行外觀檢查之判定，下列何者合格？",{"A":16,"B":17,"C":18,"D":19},"高 95 公分，寬 50 公分，且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 145 公分","高 60 公分，寬 60 公分，且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 135 公分","高 100 公分，寬 40 公分，且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 135 公分","高 85 公分，寬 45 公分，且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 145 公分","A",null,[],false,"本題考點：緩降機開口部之外觀檢查判定，開口大小與開口部下端高度須同時符合。\n【正解理由】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第十八章避難器具之外觀檢查，開口部之判定明定「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應在 150cm 以下」，且開口部應能符合表 18-2 所示之大小；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滑杆之開口部為「高 80cm 以上，寬 50cm 以上」或「高 100cm 以上，寬 45cm 以上」，二組擇一符合即可。本選項高 95 公分、寬 50 公分符合前一組，下端高度 145 公分亦在 150 公分以下，兩項判定均通過，故選 A。\n【逐項排除】\n(A) 高 95 公分達 80 公分以上、寬 50 公分達 50 公分以上，合於第一組；下端高度 145 公分未逾 150 公分，應判定合格，為本題應選者。\n(B) 高 60 公分，既未達第一組所定之 80 公分，也未達第二組所定之 100 公分，開口高度不合。\n(C) 高 100 公分雖合於第二組，但該組要求寬 45 公分以上，題示寬 40 公分不足。\n(D) 高 85 公分只能適用第一組，該組要求寬 50 公分以上，題示寬 45 公分不足；若改依第二組，高度又未達 100 公分。\n【記憶點】八十配五十、一百配四十五，開口部下端不超過一百五十公分。","第十八章的外觀檢查是把避難器具周圍狀況拆成設置地點、操作面積、開口部、下降空間、下降空地五個項目，本題只是其中一格。操作面積依表 18-1：救助袋為寬 1.5m、長 1.5m（含器具所佔之面積），但無操作障礙且操作面積在 2.25m2 以上時不在此限；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滑杆為 0.5m2 以上（不含避難器具所佔面積），但邊長應為 60cm 以上；滑台、避難橋則依避難器具大小及形狀留置之。開口部大小依表 18-2：救助袋為高 60cm 以上、寬 60cm 以上；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滑杆為高 80cm 以上寬 50cm 以上或高 100cm 以上寬 45cm 以上；滑台為高 80cm 以上、寬為滑台最大寬度以上；避難橋為高 180cm 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n開口部的判定不是只有尺寸。同項還要求開口部應無加設固定板、木條等；制動器、門軸轆等應無生鏽且開口部應能容易開關；打開門、蓋後制動器應能確實動作，不會因振動、衝擊而鬆開；開口部附近應無書架、展示台等堵塞；開口部太高可能形成避難上之障礙時，應設有固定式或半固定式之踏台，且踏台應保持能用之狀態。若尺寸未符合表 18-2，應參照原核准圖說，確認是否與設置時之狀態相同。\n往下一格看，緩降機之下降空間依表 18-3 為以器具中心半徑 0.5m 圓柱形範圍內，但突出物在 10cm 以內且無避難障礙者，或超過 10cm 時能採取不損繩索措施者，該突出物得在下降空間範圍內。設置義務則見第 25 條：建築物除十一層以上樓層及避難層外，各樓層應選設滑臺、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同等性能之避難器具。",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5","對空氣管式之差動式分布型探測器進行空氣注入之性能檢查時，下列何種試驗無須量測探測器導通與否？",15,{"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7","下列那二種避難器具在性能檢查時，均須對其下降空地附近之支持或固定裝置進行判定？",17,{"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4","對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二信號式受信總機進行火災表示之性能檢查時，接到第 1 報火警信號但尚未接到第 2 報火警信號時，下列那二種裝置均不應動作？",14,{"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8","下列避難器具架設完成後，進行綜合檢查時，何者應判定不合格？",18,{"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3","容易受風影響之場所（如大廳、禮拜堂、大樓頂上之機械室等），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規定，可在下列何種探測器中進行選設？",13,{"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9","對於設置在地下建築物、地下層及地上層三者之居室的緊急照明燈進行性能檢查，依照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規定，使用低照度測定用光電管照度計測試，在地面之水平面照度應分別達多少勒克斯（lux）以上？",19,[53,57,61,65],{"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09-1-alarm-evacuation-016",109,"防煙壁為自天花板下垂 X 公分以上之垂壁，但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防煙壁應自天花板下垂 Y 公分以上，其中 X、Y 分別為：",{"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08-1-alarm-evacuation-016",108,"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某燃燒器具的瓦斯，對空氣比重大於 1 時，其檢知器應設於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水平距離 A 公尺以內；檢知器上端，應裝設在距樓地板面 B 公分範圍內。請問前述 A、B 為何？",{"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07-1-alarm-evacuation-016",107,"避難器具之設置數量與場所之收容人數有很大的關係，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有關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候診室之收容人數之計算，應以各候診室之樓地板面積和除多少平方公尺所得之數，做為候診室之收容人數？",{"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6-1-alarm-evacuation-016",106,"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裝置於瓦斯對空氣之比重未滿一之建築物室內時，檢知器設置位置應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水平距離多少以內？",178512317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