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fire-110-1-fire-law-002":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0-1-消防法規概要-002","fire-110-1-fire-law-002",110,1,2,"明火表演，指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方式之表演活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表演場所管理權人曾違反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依消防法第 41 條之 1 規定裁處未滿 3 年者，不得申請明火表演許可","申請明火表演，應於表演活動開始 20 日前，檢具文件報請轄區主管機關審查，經取得許可書後，始得為之","表演區域及外緣 3 公尺內之地面、牆面及地面上方 6 公尺以內之天花板或樓板，不得有以木板、未固著式泡綿、未具防焰性能之布幕等易引發火災之材料裝潢或裝飾","表演與觀眾之距離，應維持 5 公尺以上，產生之火焰高度不得超過表演區域淨高度之二分之一","D",null,[],false,"本題考點：明火表演之許可制與安全防護措施，母法為《消防法》第 14-1 條，具體規範由該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定之。\n【正解理由】依《消防法》第 14-1 條第一項，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非經場所之管理權人申請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方式進行表演性質之活動；同條第二項授權就申請許可之資格、程序、應備文件、安全防護措施、審核方式及禁止從事之區域、時間、方式等訂定辦法。依該辦法關於安全防護措施之規定，表演與觀眾之距離應維持五公尺以上，且產生之火焰高度不得超過表演區域淨高度之二分之一，與本選項所述相符，故選 D。\n【逐項排除】\n(A) 曾受裁處者不得申請許可之期間，該辦法所定年限與本項所寫之「未滿 3 年」不符；候選條文僅及於《消防法》第 41-1 條之罰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並得按次處罰），未涵蓋該年限。\n(B) 申請許可應於表演活動開始前一定日數提出，該辦法所定日數與本項所寫之「20 日前」不符。\n(C) 表演區域外緣不得設置易引發火災材料之水平範圍，該辦法所定與本項所寫之「3 公尺內」不符。\n(D) 距觀眾五公尺以上、火焰高度不超過表演區域淨高度二分之一，與該辦法所定之安全防護措施相符，為正確敘述。\n【記憶點】明火表演三件事：「先許可、距觀眾 5 公尺、火焰不超過淨高一半」。","《消防法》第 14-1 條全條三項，構成明火表演管制的骨架。第一項是許可制的範圍與主體：適用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管制對象是「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方式進行表演性質之活動」，申請人是場所之管理權人，未經許可不得為之。第二項是授權條款，把申請許可之資格、程序、應備文件、安全防護措施、審核方式、撤銷、廢止、禁止從事之區域、時間、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全部交由中央主管機關以辦法定之——本題四個選項的具體數值即出自該辦法，本則詳解就其未附原文之部分僅引至事項層級，不逐一指明數值。第三項是檢查權：主管機關派員檢查經許可之場所時應出示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管理權人或現場有關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依請求提供相關資料。\n罰則對應在第 41-1 條，同樣分兩項：第一項違反第 14-1 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審核方式、撤銷、廢止、禁止從事之區域、時間、方式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第二項規避、妨礙或拒絕第 14-1 條第三項之檢查者，處管理權人或行為人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強制檢查或令其提供相關資料。選項 (A) 所稱「依第 41 條之 1 規定裁處」即指此條，命題者把罰則條與辦法的申請資格限制綁在一起考。\n易混淆的鄰近制度：第 11 條的防焰物品規定，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防焰標示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具有防焰性能。明火表演場所的裝潢材料限制與防焰物品制度精神相通，都在降低火焰接觸可燃內裝的機率，但兩者的法源、適用場所與罰則各自獨立，作答時須先辨明題目問的是哪一套。",true,[28,31,35,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12,"year":11,"session":12},"fire-110-1-fire-law-001","工廠發生火災時，工廠之管理權人雖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但未能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供消防人員參考。依消防法規定，該處管理權人多少罰鍰？",{"webId":32,"stem":33,"number":34,"year":11,"session":12},"fire-110-1-fire-law-003","依消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3,{"webId":36,"stem":37,"number":38,"year":39,"session":12},"fire-109-1-fire-law-040","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閣樓樓地板面積占該建築物建築面積多少以上時，視為另一樓層？",40,109,{"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0-1-fire-law-004","某 KTV 之管理權人未依規定維護該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導致火災發生時，消防安全設備無法發揮正常功能，而造成二名消費者死亡，依消防法之規定，對管理權人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4,{"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39,"session":12},"fire-109-1-fire-law-03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以防護區域每平方公尺每分鐘放水量來看，儲存可燃物場所設置放水型撒水頭是一般場所要求的幾倍？",39,{"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0-1-fire-law-005","下列場所何者屬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5,[53,57,60,64,68],{"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1-1-fire-law-002",111,"有關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專業機構、容器製造、輸入業者或容器檢驗機構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58,"year":39,"stem":59,"number":13},"fire-109-1-fire-law-002","依消防法之規定，得逕處其管理權人罰鍰之違法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1,"year":62,"stem":63,"number":13},"fire-108-1-fire-law-002",108,"有關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規定，下列何者錯誤？",{"webId":65,"year":66,"stem":67,"number":13},"fire-107-1-fire-law-002",107,"下列違反消防法行為之處罰規定，何者正確？",{"webId":69,"year":70,"stem":71,"number":13},"fire-106-1-fire-law-002",106,"依據消防法規定，下列何者應舉辦防火教育及宣導？",178512315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