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1-1-fire-law-021":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1-1-消防法規概要-021","fire-111-1-fire-law-021",111,1,21,"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所訂之建築技術用語，下列何者錯誤？",{"A":16,"B":17,"C":18,"D":19},"避難層：具有出入口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之樓層","直通樓梯：建築物地面以上或以下任一樓層可直接通達避難層或地面之樓梯（包括坡道）","特別安全梯：自室內經由陽臺或排煙室始得進入之安全梯","昇降機間：建築物供昇降機廂運行之垂直空間","D",null,[],false,"本題考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建築技術用語定義，重點在區辨「昇降機間」與機廂運行之垂直井道。\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 條末項，本標準所列建築技術用語適用建築技術規則之用語定義。建築技術規則所稱昇降機間，指昇降機出入口前供人員候乘、進出之樓層空間；機廂上下運行之垂直空間另有專稱（昇降機道、昇降路），二者不同（候選條文未附建築技術規則原文，故僅引至用語定義層級）。此一區辨在候選條文內可互相印證：第 49 條第 2 款將「緊急昇降機間之排煙室」與第 3 款「防火構造之昇降機昇降路或管道間」分列為兩種處所，第 189 條又專就「緊急昇降機間排煙室」訂排煙設備規定，可見昇降機間是人員可停留、可設排煙室之樓層空間，而非井道。D 把井道之定義套到昇降機間，敘述錯誤，故選 D。\n【逐項排除】\n(A) 避難層指具有出入口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之樓層，與用語定義相符，敘述正確。\n(B) 直通樓梯指地面以上或以下任一樓層可直接通達避難層或地面之樓梯，並包括坡道，敘述正確。\n(C) 特別安全梯指自室內須先經陽臺或排煙室始得進入之安全梯，敘述正確；第 28 條第 1 項第 5 款即以特別安全梯、緊急昇降機間為應設排煙設備之處所。\n(D) 供昇降機廂運行之垂直空間並非昇降機間，此目張冠李戴，為本題應選者。\n【記憶點】「間」是人站的樓層空間，「道」才是機廂跑的垂直井道。","消防法規為何要借用建築技術規則的用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 條只自訂六個詞：複合用途建築物、無開口樓層、高度危險工作場所、中度危險工作場所、低度危險工作場所與避難指標；其餘建築技術用語一律回到建築技術規則，避免兩套定義互相打架。所以讀《設置標準》時，凡遇到避難層、直通樓梯、特別安全梯、緊急昇降機間等詞，都要以建築技術規則的定義去理解。\n避難層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決定了避難逃生設備的寬嚴分層。第 146 條第 1 項第 1 款就把步行距離按層別分寫：得免設出口標示燈者，避難層為二十公尺以下、避難層以外之樓層為十公尺以下；得免設避難方向指示燈者，避難層為四十公尺以下、避難層以外之樓層為三十公尺以下；得免設避難指標者，步行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同條末項並定義所稱主要出入口：在避難層指通往戶外之出入口，設有排煙室者為該室之出入口；在避難層以外之樓層則指通往直通樓梯之出入口。\n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間在《設置標準》裡是成對出現的：第 28 條第 1 項第 5 款把「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列為應設排煙設備之處所；第 189 條再給兩條路徑，一是設置直接面向戶外之窗戶（有效開口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上，兼用時三平方公尺以上），二是設置排煙、進風風管（排煙機、進風機之排煙量、進風量在每秒四立方公尺以上，兼用時每秒六立方公尺以上，並連接緊急電源供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n昇降機相關空間則散落各條：第 29 條第 3 款規定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緊急昇降機間應設緊急電源插座；第 49 條第 3 款、第 4 款把防火構造之昇降機昇降路、管道間、昇降機機械室列為得免裝撒水頭之處所。第 112 條第 4 款、第 134 條第 2 款則分別把樓梯、昇降機之昇降路及管道間納入火警分區與廣播分區的劃定規則（樓梯或斜坡通道垂直距離每四十五公尺以下為一火警分區；室內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垂直距離每四十五公尺單獨設定一廣播分區）。記憶上可用「層、梯、間、道」四字歸位：層是避難層，梯是直通樓梯與特別安全梯，間是人待的空間，道是機廂走的垂直井道。",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0","依消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20,{"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2","有關山林、田野引火燃燒申請及防火管理作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22,{"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1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之場所用途分類，下列何者錯誤？",19,{"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3","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於證書有效期間內，進行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時，檢修機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多久期間內，依收費標準繳納證書費，並檢具申請書及變更事項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證書？",23,{"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18","下列何者非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一級之「不因火熱引起燃燒、熔化、破裂變形及產生有害氣體」之材料？",18,{"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4","某室外儲槽場所儲槽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儲槽容量合計為 25 萬公秉，防液堤高度應在多少公尺以上？",24,[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0-1-fire-law-021",11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有關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其撒水頭之位置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09-1-fire-law-021",10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使用密閉式撒水頭自動撒水設備末端查驗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08-1-fire-law-021",108,"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對「檢修機構」的描述，下列何者錯誤？",{"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7-1-fire-law-021",107,"依消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6-1-fire-law-021",106,"下列有關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防火管理人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178512315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