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fire-111-1-water-chemical-003":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water-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 · Water & 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1-1-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03","fire-111-1-water-chemical-003",111,1,3,"某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設置室外消防栓設備，在裝置全部消防栓數量 5 支時，其所需之水源容量至少應為多少立方公尺以上？",{"A":16,"B":17,"C":18,"D":19},"27","41","54","67.5","C",null,[],false,"本題考點：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室外消防栓設備之水源容量計算，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10 條。\n【正解理由】第 210 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全部室外消防栓同時使用時，各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放水量在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以上，但全部室外消防栓數量超過四支時，以四支計算之；同項第七款規定，水源容量應在全部室外消防栓繼續放水三十分鐘之水量以上，設置個數超過四支時，同樣以四支計算。本題設置五支，已超過四支，故以四支計，水量為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乘以四支乘以三十分鐘，等於五萬四千公升，換算為五十四立方公尺，故選 C。\n【逐項排除】\n(A) 27 立方公尺係以二支消防栓計算（450 公升／分 × 2 支 × 30 分），誤套一般場所第 41 條「二具室外消防栓同時放水」之支數規定。\n(B) 41 立方公尺無法由第 210 條所定放水量、支數上限與放水時間之任一組合得出，非本條數值。\n(C) 以四支、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三十分鐘計得五十四立方公尺，與第 210 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款相符，為本題應選者。\n(D) 67.5 立方公尺係將實設五支全部計入（450 公升／分 × 5 支 × 30 分），未適用同條「超過四支者以四支計算」之上限規定。\n【記憶點】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室外消防栓：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放水三十分鐘、支數最多算四支，水源容量五十四立方公尺。","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的滅火設備自成一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四編第 197 條先把滅火設備分為五種：第一種為室內或室外消防栓設備，第二種為自動撒水設備，第三種為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設備，第四種為大型滅火器，第五種為滅火器、水桶、水槽、乾燥砂、膨脹蛭石或膨脹珍珠岩；第 201 條再依場所類別指定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應設之種類。本題所問的室外消防栓設備即屬第一種滅火設備，細部規定在第 210 條。\n第 210 條的關鍵數字宜整組記憶：放水壓力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MPa 以上、放水量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以上（第一項第六款）；水源容量為繼續放水三十分鐘之水量（第一項第七款）；支數上限四支，第六款與第七款各寫一次。此外第一項第三款要求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防護對象外圍或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公尺以下，且設置二支以上；第二項規定緊急電源除準用第 38 條外，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四十五分鐘以上。\n一般場所的對應規定並列如下供對照：第 40 條第二款室外消防栓出水壓力每平方公分二點五公斤以上、出水量每分鐘三百五十公升以上；第 41 條水源容量應在二具室外消防栓同時放水三十分鐘之水量以上。以同一算式計算，一般場所為 350 公升／分 × 2 具 × 30 分 ＝ 21,000 公升 ＝ 21 立方公尺。兩者的支數認定方式不同：一般場所固定以二具計，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以實設支數計但超過四支時以四支計，兩編分屬不同適用場所，數值不得互套。\n單位換算務必熟練：1 立方公尺等於 1,000 公升，放水量以公升／分計、時間以分計，三者相乘後除以 1,000 即得立方公尺。同一套算法也適用於第 209 條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室內消防栓：每分鐘二百六十公升 × 五支（超過五支以五支計）× 三十分鐘 ＝ 39,000 公升 ＝ 39 立方公尺。",true,[28,32,36,39,43,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1-1-water-chemical-002","有關室外消防栓與室內消防栓之瞄子放水壓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2,{"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1-1-water-chemical-004","裝置於舞臺之開放式自動撒水設備，依規定下列何者正確？",4,{"webId":37,"stem":38,"number":12,"year":11,"session":12},"fire-111-1-water-chemical-00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種場所不需設置室外消防栓設備？",{"webId":40,"stem":41,"number":42,"year":11,"session":12},"fire-111-1-water-chemical-005","有關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5,{"webId":44,"stem":45,"number":46,"year":47,"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40","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冷卻撒水設備之供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之加壓送水裝置，啟動後 X 分鐘內應能有效撒水，且加壓送水裝置距撒水區域在 Y 公尺以下，但設有保壓措施者不在此限。X、Y 分別為何？",40,110,{"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1-1-water-chemical-006","消防幫浦之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防止水溫上升用之排水管內之流水量，當幫浦在全閉狀態下連續運轉時，不使幫浦內部水溫，升高至攝氏多少度以上？",6,[53,56,60,64,68],{"webId":54,"year":47,"stem":55,"number":13},"fire-110-1-water-chemical-003","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顯著滅火困難場所之室外儲槽場所，儲存硫磺，應設置何種滅火設備？",{"webId":57,"year":58,"stem":59,"number":13},"fire-109-1-water-chemical-003",109,"某建築物之室內、外消防栓、自動撒水及水霧滅火等設備配管採連通設計並共用消防幫浦，其共用消防幫浦之出水量和全揚程之要求標準為何？",{"webId":61,"year":62,"stem":63,"number":13},"fire-108-1-water-chemical-003",108,"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儲存大量可燃物之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 X 公尺，或其他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 Y 公尺者，應採用放水型撒水頭。X、Y 分別為何？",{"webId":65,"year":66,"stem":67,"number":13},"fire-107-1-water-chemical-003",107,"水霧滅火設備之水源容量規定，下列何者正確？",{"webId":69,"year":70,"stem":71,"number":13},"fire-106-1-water-chemical-003",106,"有關滅火器設置間距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178512316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