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單選 · 1.25 分
兩棟旅館欲以過廊連接,並分別各自檢討消防設備,下列相關規定何者正確?
- A應僅供通行或搬運用途使用,若供其他用途使用須為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
- B為避免延燒,兩棟旅館之間距,1 樓超過 6 公尺,2 樓以上超過 10 公尺,過廊應無通行之障礙,有效寬度應超過 6 公尺以利避難疏散
- C兩棟旅館之間距若小於設置標準規定,過廊須為開放式或檢討連接建築物之外牆及屋頂與過廊間距 3 公尺以內的部分需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並檢討開口狀況
- D兩棟旅館之間距若小於設置標準規定,且過廊設置有遮蔽風雨之頂棚或構造者,需有直接開向室外之開口面積合計在過廊面積的百方之二以上
正解 C — 兩棟旅館之間距若小於設置標準規定,過廊須為開放式或檢討連接建築物之外牆及屋頂與過廊間距 3 公尺以內的部分需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並檢討開口狀況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本題 AI 白話詳解製作中,將陸續補上。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