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火災學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6 單選 · 1.25 分

有一家用延長線,欲連接電子鍋、熱水瓶及微波爐,耗電功率分別為 550 W、1100 W 及 2200 W,請問該延長線至少應具多大之容許電流?(家用電壓為 110 V)

  1. A35 安培
  2. B25 安培
  3. C15 安培
  4. D50 安培

正解 A — 35 安培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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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電氣火災成因中的延長線過負載判定,考的是直流/單相電功率公式 P=V×I 的逆運算。

正解理由

依電功率公式 P=V×I,串接於同一條延長線的三具電器同時使用時,電流為各負載電流之和,等於總功率除以電壓。總功率 P=550 W+1100 W+2200 W=3850 W;家用電壓 V=110 V,故所需電流 I=3850 W÷110 V=35 A。題目問「至少應具多大之容許電流」,即容許電流必須不小於實際負載電流 35 A,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35 安培:3850 W÷110 V=35 A,恰為三具電器同時使用的總電流,是滿足「至少」條件的最小值,為正解。

  2. (B)

    25 安培:僅對應 25 A×110 V=2750 W,小於總負載 3850 W,延長線將處於過負載狀態而發熱。

  3. (C)

    15 安培:僅對應 1650 W,恰好只夠電子鍋加熱水瓶(550+1100=1650 W),微波爐一開即超載,是最典型的誘答。

  4. (D)

    50 安培:對應 5500 W,雖然能承載,但題目問的是「至少」,取 50 A 並非最小值,不符題意。

記憶點

延長線看瓦數不看台數,總瓦數除以 110 就是最少要撐住的安培數。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延長線起火屬於典型的電氣火災態樣,機制是導線的焦耳熱 Q=I²Rt。電流一旦超過導線的容許電流,發熱量以電流平方倍增,熱量來不及散逸就會使 PVC 絕緣皮軟化、碳化,最終導致短路或引燃周邊可燃物。這也是為什麼判定不是看「插了幾台」,而是看總瓦數:三台各 100 W 的小電器合計 300 W 毫無問題,但一台 2200 W 的微波爐單獨就吃掉 20 A。

公式脈絡上要分清楚三種情形:純電阻性負載(電熱器、電鍋、熱水瓶)P=V×I;單相交流含功率因數時 P=V×I×cosθ,電流 I=P/(V·cosθ) 會比純電阻大;三相平衡負載則 P=√3×V×I×cosθ。國考題若未給功率因數,即視為 cosθ=1 的電阻性負載直接除算,本題正是此類。常用換算另可記:110 V 系統下每 1 A 約對應 110 W,15 A 約 1650 W、20 A 約 2200 W,這組對照能讓考場上不必動筆即可估算。

易混淆概念對照:容許電流(導線在額定條件下可連續通過而溫升不逾限的電流)是導線截面積與絕緣材質決定的;額定電流(斷路器或插座的標示值)則是保護元件的動作基準。過負載(overload)是電流超過容許值但仍循正常迴路,發熱較慢;短路(short circuit)是相間或相地直接接通,電流可達數百至數千安培,瞬間熔斷導線並產生電弧。另有導線因反覆彎折造成的半斷線、插頭積污受潮的積污導電(tracking)等,都是電氣火災的獨立成因,命題時常四者並列要求辨識。

此考點的變化題型包括:給定導線容許電流反問還能再接多少瓦的電器、給定功率因數求實際電流、或以 Q=I²Rt 比較電流增為兩倍時發熱量成為四倍。掌握 P=V×I 與「總瓦數思維」,這一整類題都能一式解決。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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