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每一火警分區,依規定設置火警發信機,其標示燈應平時保持明亮,其透明罩為圓弧形,裝置後突出牆面,標示燈與裝置面應成幾度角?
- A五度角
- B十度角
- C十五度角
- D二十度角
正解 C — 十五度角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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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火警發信機標示燈之設置角度規定。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火警發信機標示燈之規定,設有火警發信機之處所,其標示燈應平時保持明亮,標示燈與裝置面成十五度角,並在十公尺距離內須無遮視物且明顯易見;角度與距離是同一句話裡的一組要件,題目問的角度即十五度角,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五度角過小,透明罩幾乎貼平牆面,沿牆走近的人在斜向視角下不易看見標示燈,非條文所定角度。
- (B)
十度角同樣小於條文所定值,僅是介於五度與十五度之間的干擾項,法規並無此數值。
- (C)
十五度角為條文明定之角度,配合圓弧形透明罩突出牆面,可使左右斜向接近者在十公尺距離內都能辨識,為正確答案。
- (D)
二十度角逾越條文所定值,角度過大會使正面接近者的可視亮度下降,法規亦無此規定。
記憶點
火警發信機標示燈「十五度角、十公尺內看得到」,角度與距離兩個數值要一起背。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為什麼要「與裝置面成十五度角」:火警發信機多設於走廊牆面,正對面看得見不代表沿牆走來的人看得見。透明罩做成圓弧形並突出牆面、燈面與裝置面(即牆面)夾十五度角,可讓左右斜向接近者在十公尺距離內都看到亮點;角度負責可視範圍,距離負責可視性的檢核基準,兩個數值是一組。標示燈須平時保持明亮,用意是在火災發生前就讓人記住發信機位置,濃煙或停電時才不必臨時尋找。
同組設備的規定: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9 條,每一火警分區應設火警發信機,其按鈕按下時能即刻發出火警音響、按鈕前有防止隨意撥弄之保護板、附設緊急電話插座、裝置於屋外者具防水性能;二樓層共用一火警分區者,火警發信機應分別設置,但樓梯或管道間之火警分區得免設。發信機、標示燈與火警警鈴三者是手動報警的同一組設備,考題常合併出。
數值對照:第 131 條規定火警警鈴在電壓到達規定電壓之百分之八十時能即刻發出音響、在規定電壓下離開火警警鈴一百公分處所測得之音壓在九十分貝以上、電鈴絕緣電阻以直流二百五十伏特額定之絕緣電阻計測定在二十MΩ以上,且警鈴音響應有別於建築物其他音響,除報警外不得兼作他用;依本章第三節設有緊急廣播設備時,得免設火警警鈴。
相關考點連結:本考點常與第 112 條火警分區劃定併考——每一火警分區不得超過一樓層且樓地板面積在六百平方公尺以下、每一分區任一邊長在五十公尺以下(裝設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時邊長得在一百公尺以下)、由主要出入口或直通樓梯出入口能直接觀察該樓層任一角落時六百平方公尺得增為一千平方公尺。分區怎麼劃、每一分區要配置幾處發信機與標示燈,是同一組題目的兩面:分區數決定設備數量,標示燈的角度與可視距離則決定該設備在現場「找不找得到」,前者是量、後者是質。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