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40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寬度不得小於 X 公尺,高度不得小於 Y 公尺,X、Y 分別為多少?

  1. AX=0.8;Y=1.8
  2. BX=1;Y=1.8
  3. CX=1.2;Y=1.8
  4. DX=1.2;Y=2

正解 C — X=1.2;Y=1.8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4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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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對直通樓梯在避難層開向屋外出入口之最小寬度與最小高度。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0 條關於避難層出入口之規定,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其寬度不得小於 1.2 公尺,高度不得小於 1.8 公尺,此係為確保避難人流由樓梯進入戶外時不致在最後一道關卡形成瓶頸,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X=0.8、Y=1.8 之高度正確但寬度過小,0.8 公尺為一般居室門扇的常見寬度,不足以承受由樓梯匯集而下的避難人流。

  2. (B)

    X=1、Y=1.8 之寬度 1 公尺仍低於法定 1.2 公尺之下限,屬把整數化的概數誤記為法定值。

  3. (C)

    X=1.2、Y=1.8 寬度與高度同時符合條文所定之最低要求,數值與條文完全相符,為正確答案。

  4. (D)

    X=1.2、Y=2 之寬度正確,但高度 2 公尺高於條文所定之 1.8 公尺下限,屬將門扇常見淨高誤當成法定最低值。

記憶點

避難層樓梯出屋外的門,「寬一二、高一八」——1.2 公尺寬、1.8 公尺高。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避難層是整棟建築物避難動線的終點,所有由上層循直通樓梯而下的人潮,都必須在此匯流並穿越通往屋外的出入口。避難計算上有個基本觀念:整條避難路徑的通行能力由「最窄處」決定,若樓梯淨寬有 1.2 公尺,出口卻只有 0.8 公尺,人流就會在門口堆積形成拱橋效應,這正是多起集會場所踩踏事故的成因。第 90 條把寬度下限訂在 1.2 公尺、高度下限訂在 1.8 公尺,就是要讓出口不低於樓梯本身的通行能力,並保留頭部通過所需淨空。

這組數值要與同編其他避難數值一起建表記憶:直通樓梯的設置與步行距離限制、安全梯(特別安全梯)的排煙室與前室要求、走廊淨寬依用途與兩側有無居室而分級、以及各類場所的出入口總寬度依樓地板面積計算。命題者最愛的手法是把「寬度」與「高度」互換,或把居室門常見的 2 公尺淨高塞進來當作法定值,因此請務必把「1.8」牢牢綁在高度上。

易混淆概念對照:本條屬《建築技術規則》的建築避難設施規定,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所定之避難逃生設備(標示設備、避難指標、避難器具如緩降機、救助袋)分屬兩套法源。前者管的是建築物本體的通道與樓梯,後者管的是加裝的消防安全設備,考題若問「出入口寬度」屬前者,問「出口標示燈有效範圍」則屬後者,作答前先辨識法源可以避開一半的陷阱。

相關考點連結:同一避難體系還常考避難層之定義(直接通達戶外之樓層,可能不只一層)、二方向避難原則、以及排煙設備與防煙垂壁在避難時間爭取上的功能。※ 引用條文請以現行法規為準;本題依 107 年考試當時之規定解釋官方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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