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7 單選 · 1.25 分

有關防火水幕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防火水幕之防護高度在 10 公尺以下時,其每公尺水幕長度放水量應在每分鐘 100 公升以上
  2. B防火水幕之配管規定,開關閥及選擇閥應設於儲槽發生火災時得以接近之位置
  3. C防火水幕之連結送水裝置規定,加壓送水裝置啟動後 6 分鐘內應能形成水幕
  4. D儲槽容量達 1 萬公秉以上者,防火水幕設備之水源容量不得小於防護該儲槽連續放水 120 分鐘之水量

正解 D — 儲槽容量達 1 萬公秉以上者,防火水幕設備之水源容量不得小於防護該儲槽連續放水 120 分鐘之水量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關於防火水幕之放水量、配管、加壓送水裝置與水源容量之規定,其中水源容量依儲槽容量分兩個級距。

正解理由

該基準第十點第一款明定,儲槽容量未達一萬公秉者,水源容量不得小於防護該儲槽連續放水一百二十分鐘之水量;儲槽容量達一萬公秉以上者,不得小於防護該儲槽連續放水二百四十分鐘之水量。選項就「一萬公秉以上」之儲槽寫成 120 分鐘,與該款對此級距所定之二百四十分鐘不符;題目問敘述錯誤者,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該基準第五點明定防護高度在十公尺以下時,每公尺水幕長度放水量應在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敘述相符。

  2. (B)

    該基準第七點第九目明定開關閥及選擇閥應設於儲槽發生火災時得以接近之位置,敘述相符。

  3. (C)

    第八點明定加壓送水裝置啟動後六分鐘內應能形成水幕,敘述相符。

  4. (D)

    儲槽容量達一萬公秉以上者,水源容量為連續放水二百四十分鐘之水量,選項寫 120 分鐘,為本題應選者。

記憶點

水源容量兩級距:未達一萬公秉為一百二十分鐘,一萬公秉以上為二百四十分鐘。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第一點自述法源:為規範《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第一目及第三目所定防火牆及防火水幕之設置基準而訂定。回到辦法第 37 條第 2 款,室外儲槽場所儲存液體之儲槽側板外壁與廠區境界線距離應依附表四規定,但以不燃材料建造具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者、不易延燒者,或設置防火水幕者,不在此限。防火水幕在體系上是「境界線距離不足時的替代手段」,理解這點就知道它的規格為何全部綁在儲槽容量與防護高度上。

數值宜分組記。放水量在第五點分兩段:防護高度在十公尺以下時,每公尺水幕長度放水量在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防護高度超過十公尺者,高度每增加一公尺,放水量每分鐘增加十公升。第六點則就設有能以仰角八十五度以上放水之固定式放水槍者定上限:防護高度超過二十五公尺者以二十五公尺計算;放水槍與防護位置平行且左右角度範圍在四十五度以上、放水高度應高於防護高度,該高度超過四十公尺者以四十公尺計算;放水槍出水量在每分鐘一千五百公升以上。

時間類數值有三組,分屬三點,作答前須先確認題目問的是哪一種:形成水幕的時間在第八點為加壓送水裝置啟動後六分鐘內;水源容量在第十點為未達一萬公秉一百二十分鐘、一萬公秉以上二百四十分鐘;緊急電源供電容量在第九點為未達一萬公秉一百八十分鐘、一萬公秉以上三百六十分鐘。三組都以一萬公秉為級距分界,但分鐘數各自不同。

配管規定在第七點,重點包括應為專用、應符合國家標準六四四五或四六二六或具同等以上強度耐腐蝕耐熱性、乾式配管部分應施予鍍鋅等防腐蝕處理、竣工時應以加壓送水裝置全閉揚程一點五倍以上之水壓持續兩小時做加壓試驗且無漏水、平時應充滿水(自開關閥或選擇閥以下至防火水幕噴頭之配管除外)。加壓送水裝置之幫浦全揚程則為 H=h1+h2+h3,即噴頭設計壓力換算水頭、配管摩擦損失水頭與落差三者之和,與其他水系統設備的揚程式同一形狀,差別只在各項的取值來源。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消防法規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7 題

→ 看完整「消防法規概要」歷屆題庫 · → 111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