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在水帶接頭 3 公尺範圍內,設置泡沫消防栓箱
- B泡沫瞄子放射壓力應在每平方公分 1.5 公斤以上
- C泡沫消防栓箱,箱內配置長 10 公尺以上水帶及泡沫瞄子 1 具
- D同一樓層各泡沫瞄子放射量,應在 150 L/min 以上
正解 A — 在水帶接頭 3 公尺範圍內,設置泡沫消防栓箱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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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80 條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之放射量、放射壓力、原液種類與泡沫消防栓箱規定。
正解理由
第 80 條第四款明定「在水帶接頭三公尺範圍內,設置泡沫消防栓箱,箱內配置長二十公尺以上水帶及泡沫瞄子乙具,其箱面表面積應在零點八平方公尺以上,且標明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字樣,並在泡沫消防栓箱上方設置紅色幫浦啟動表示燈」。選項 (A) 所述水帶接頭三公尺範圍內設置泡沫消防栓箱,與本款前段逐字相符,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與第 80 條第四款「在水帶接頭三公尺範圍內,設置泡沫消防栓箱」相符,為本題應選者。
- (B)
第 80 條第二款規定泡沫瞄子放射壓力應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MPa 以上,選項所稱每平方公分 1.5 公斤以上不符。
- (C)
第 80 條第四款要求箱內配置長二十公尺以上水帶及泡沫瞄子乙具,選項寫長 10 公尺以上水帶,長度不足。
- (D)
第 80 條第一款規定同一樓層各泡沫瞄子放射量應在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但全部泡沫消防栓箱數量超過二個時,以同時使用二支泡沫瞄子計算之,選項所稱 150 L/min 並非本款所定值。
記憶點
移動式泡沫四個數字:箱設於水帶接頭三公尺內、水帶二十公尺以上、放射量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放射壓力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裡的定位,先看第 69 條:泡沫滅火設備之放射方式分固定式與移動式,移動式的定義是「水帶接頭至防護對象任一點之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尺以下」。這個十五公尺管的是防護範圍,第 80 條第四款的三公尺管的是泡沫消防栓箱與水帶接頭之相對位置,兩個距離的規範對象不同,命題者最愛把它們對調。
第 80 條可整理成一組數字與要件:第一款放射量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全部泡沫消防栓箱數量超過二個時以同時使用二支泡沫瞄子計算;第二款放射壓力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MPa 以上;第三款泡沫原液應使用低發泡;第四款泡沫消防栓箱設於水帶接頭三公尺範圍內,箱內配置長二十公尺以上水帶及泡沫瞄子乙具,箱面表面積在零點八平方公尺以上,標明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字樣,並於箱上方設置紅色幫浦啟動表示燈。加壓送水裝置的對應規定在第 77 條第三項:同一樓層設一個泡沫消防栓箱時,出水量應在每分鐘一百三十公升以上;設二個以上時,應在每分鐘二百六十公升以上;出水壓力須核算最末端一個泡沫消防栓放射壓力能達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另有一套,並列供對照:第 219 條第一款泡沫瞄子放射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 MPa 以上,泡沫消防栓設於室內者準用第 34 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 35 條,設於室外者準用第 40 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第 220 條第二款水源容量為四具瞄子同時放水三十分鐘之水量以上,瞄子個數未滿四個時以實際設置個數計算,設於室內者放水量每分鐘二百公升以上、設於室外者每分鐘四百公升以上。
驗收面的數值則見《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泡沫滅火設備綜合試驗:移動式的放射量,設置在供汽車修理、停車空間等部分應為 100 l/min 以上,設置在其他防護對象物部分應為 200 l/min 以上。設置規定與驗收判定要領是兩份不同文件,題幹出現「綜合試驗」「判定」字樣時,判定值要改看後者。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