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5 單選 · 1.25 分

泡沫試料淨重為 200 g,還原數值如下,則 25%還原時間為何?時間(分) 0 0.5 1 1.5 2 2.5 3 還原量(ml) 0 10 20 30 40 50 60

  1. A1.5 分鐘
  2. B2 分鐘
  3. C2.5 分鐘
  4. D3 分鐘

正解 C — 2.5 分鐘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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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泡沫的 25%還原時間定義與判讀,先由試料淨重求出 25%容量值,再回到還原量記錄找出達到該量的時間。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泡沫滅火設備綜合檢查所附發泡倍率及 25%還原時間測定方法,25%還原時間指自所採集之泡沫消泡為泡水溶液量,還原至全部泡沫水溶液量之 25%止所需之時間;測定時「將泡沫試料之淨重分為四等分,即可得所含泡水溶液量之 25%(單位 ml)」。本題試料淨重 200 g,25%容量值為 200 除以 4 等於 50 ml;對照記錄,還原量在 2.5 分時恰為 50 ml,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1.5 分之還原量為 30 ml,距 25%容量值 50 ml 還差 20 ml。

  2. (B)

    2 分之還原量為 40 ml,仍未達 50 ml。

  3. (C)

    2.5 分之還原量恰為 50 ml,與 25%容量值相等,即為所求時間。

  4. (D)

    3 分之還原量已達 60 ml,已越過 25%容量值,不是還原至 25%的時點。

記憶點

淨重除以四得 25%容量值,再回記錄找第一次達到該還原量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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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附表自己就舉了一個例子,把內插算法講得很清楚:假設泡沫試料之淨重為 180 g,25%容量值為 180÷4=45 ml,而排液記錄為 0 分 0 ml、0.5 分 10 ml、1.0 分 20 ml、1.5 分 30 ml、2.0 分 40 ml、2.5 分 50 ml、3.0 分 60 ml,可知 45 ml 位於 2 至 2.5 分之間,再以(45-40)÷(50-40)=1/2 求得 2.25 分鐘。本題把淨重換成 200 g,25%容量值剛好落在記錄上的 50 ml,不必內插即可直接讀出 2.5 分;命題者沿用同一組排液數列、只換淨重,考的就是有沒有真的理解淨重四分之一這個換算。

同一份附表還定義發泡倍率:發泡倍率係測量未混入空氣前之泡沫水溶液量與最終發泡量之比率,以 1400ml 除以扣除容器重量後之淨量(公克)計算;所需器具有 1400ml 容量之泡沫試料容器二個、泡沫試料採集器一個、量秤一個,以及碼表二個、泡沫試料容器台一個與 100ml 容量之透明容器四個;適用範圍為使用蛋白泡沫滅火藥劑或合成界面活性劑中之低發泡者,水成膜泡沫滅火藥劑則另以內容積 1000ml 具刻度之量筒測定。

判定面,綜合檢查對固定式與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都要求發泡倍率在 5 倍以上,混合比率應為設計時之稀釋容量濃度,並以糖度計法或比色計法量測。《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泡沫滅火設備綜合試驗另列判定要領:稀釋容量濃度 3%型應在 3~4%、6%型應在 6~8%;發泡倍率 5 倍以上;25%還原時間,蛋白泡沫及水成膜泡沫滅火藥劑應為 60 秒以上,合成界面活性劑泡沫滅火藥劑應為 30 秒以上。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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