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8 單選 · 1.25 分

依消防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地面樓層達 11 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關於上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所謂「地面樓層達 11 層以上之建築物」,係指建築物之樓層數如達 11 層以上時,該棟建築物之各樓層(含地下室部分),均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防焰物品
  2. B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場所之公告中所稱「供該用途之專用樓地板面積」,係指供該場所用途使用之專用樓地板面積,原則以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所載面積為準,但可扣除浴室、廁所、盥洗室、機械室、停車空間、特別安全梯間之樓地板面積
  3. C餐廳用途不問面積均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
  4. D電視播送場不問面積均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

正解 C — 餐廳用途不問面積均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1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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