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4 單選 · 1.25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規定,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受信總機前應確保多少公尺以上空間以進行檢查及操作使用?

  1. A0.5 公尺
  2. B1 公尺
  3. C1.5 公尺
  4. D2 公尺

正解 B — 1 公尺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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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檢修規定,考的是《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對受信總機前方應保留操作空間的距離要求。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有關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受信總機之外觀檢查項目,受信總機前方應確保一公尺以上之空間,使檢查與操作得以順利進行;本題所問即為該淨空距離,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0.5 公尺:零點五公尺不足以讓人員站立並開啟總機門板操作,未達基準所定的淨空要求。

  2. (B)

    1 公尺:與作業基準所定「受信總機前應確保一公尺以上空間」相符,為正解。

  3. (C)

    1.5 公尺:一點五公尺屬其他設備(如避難器具操作面積)常見數值,並非受信總機前方的檢查操作空間規定。

  4. (D)

    2 公尺:二公尺遠超基準要求,一般值日室或防災中心亦難以普遍達成,作業基準並未採此數值。

記憶點

受信總機前留「一公尺」淨空,機箱門開得了、人站得下,外觀檢查的周圍狀況項目才判定合格。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是依《消防法》第 9 條授權訂定,將各類消防安全設備的檢修項目分為外觀檢查、性能檢查與綜合檢查三個層次。外觀檢查以目視確認設備是否存在、有無變形損傷、周圍是否被遮蔽或阻礙;性能檢查以實際操作或量測確認個別零組件是否正常;綜合檢查則以模擬火災訊號等方式,確認系統整體連動是否正確。

受信總機的外觀檢查重點在「周圍狀況」與「外形」兩項。周圍狀況要求總機設於值日室等平時有人之處所、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一定範圍內、前方確保一公尺以上之操作與檢查空間;外形則檢查機箱有無變形、腐蝕、火警分區表示裝置是否清晰、標示是否脫落。這些要求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8 條的設置規定互為表裡:設置標準管「裝設時應如何」,檢修基準管「日後如何確認仍維持該狀態」。

數值記憶對照上,警報系統常出現的距離值可整理為:受信總機前方淨空一公尺以上;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高度在零點八公尺(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探測器裝置於天花板下方三十公分範圍內;偵煙式探測器距出風口一點五公尺以上、距回風口一公尺以內。把「一公尺」在不同情境的兩種用法(總機前淨空、回風口周圍)分開記,可避免張冠李戴。

易混淆概念對照:受信總機、中繼器與火警發信機三者常被混談。受信總機接收訊號並顯示分區、啟動地區音響裝置;中繼器介於探測器與受信總機之間,負責訊號轉換與傳送,R型系統倚重之;火警發信機則供人員手動報警,依規定應與標示燈、地區音響裝置併設於樓梯或走廊等明顯易於操作之處。檢修基準對三者各有獨立的檢查項目與判定方法,作答時須看清題目問的是哪一個。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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