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混凝土結構之居室,長 20 公尺、寬 10 公尺、高 4 公尺。居室內之可燃物(以木材為主)總重 2000 公斤、總表面積 500 平方公尺,倉庫僅有一開口,寬 5 公尺、高 2 公尺,已知空氣密度為 1.2 kg/m3 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已知√9.8 = 3.13)
- A火載量為 10 kg/m2
- B該居室之火災若進入最盛期之燃燒速度約近似為 78-85 kg/min
- C繼續時間因子約為 5.13
- D若該倉庫發生火災較易形成通風控制燃燒
正解 C — 繼續時間因子約為 5.13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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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火載量、通風因子、燃燒速率與火災繼續時間因子之定義與相互關係,題目問「錯誤」者。
正解理由
依火災學之通風控制型火災理論,樓地板面積為長乘寬得二百平方公尺,可燃物總重二千公斤,故火載量為每平方公尺十公斤;開口面積為十平方公尺、高二公尺,通風因子 A√H 約為十四點一四。繼續時間因子係火災持續時間的控制參數,以可燃物總重除以通風因子表示,約為一百四十之量級;題目給定的開根號常數只是推導空氣流入速度的中間值,誤當成繼續時間因子即落入陷阱,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火載量以單位樓地板面積之可燃物重量表示,二千公斤除以二百平方公尺得十,敘述正確。
- (B)
通風控制型火災的燃燒速率經驗式為 R≒5.5A√H,代入通風因子後約得每分鐘七十八公斤,落在選項所稱區間內,敘述正確。
- (C)
繼續時間因子應由可燃物總量與通風因子之比值求得,對應延燒時間約二十餘分鐘;選項所列數值明顯偏小,係誤用題目給定的開根號常數所致,為所求之錯誤選項。
- (D)
居室僅有一處十平方公尺開口,可燃物表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外氣流入量不足以供應全部燃料表面所需的氧,火勢確實容易轉為通風控制型,敘述正確。
記憶點
通風因子 A√H 是關鍵:燃燒速率乘 5.5,持續時間看「可燃物總量除以 A√H」。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本題把區劃火災的四個核心量一次串起來,值得完整推導一遍。第一個是通風因子 A√H。開口流入空氣的速度來自浮力驅動的柏努利關係,v∝√(2gH),故流入質量流率正比於開口面積乘以高度平方根,即 A√H,題目提供的 √9.8=3.13,正是為了讓考生推導 √(2g) 或空氣流入量時使用,屬中間常數。
第二個是空氣流入量經驗式,流入量約為 0.5A√H。第三個是通風控制型的燃燒速率 R≒5.5A√H(kg/min),此式的物理意義是:每單位通風因子每分鐘只能供應約 5.5 kg 木材完全反應所需的空氣,因此在通風控制階段,燒得多快完全由開口決定,與室內還剩多少可燃物無關。第四個是火災持續時間 t=可燃物總量/R,把 R 代入即得 t=(W×A_f)/(5.5A√H),可見持續時間正比於「可燃物總量/通風因子」,這個比值即為判定火災延時長短的因子,本題 2000/14.14≒141 的量級對應約 26 分鐘的持續時間(2000÷77.8≒25.7 min)。
判別通風控制或燃料控制,另有一個常用指標:比較可燃物表面積與通風因子的比值。本題可燃物表面積 500 m² 對通風因子 14.14,比值極高,代表可反應的燃料表面遠超過空氣供應能力,火災在成長期後很快轉入通風控制。反之若開口很大(例如整面牆為開放式),空氣充足,燃燒速率改由燃料表面積與熱回饋決定,即為燃料控制型,此時室內溫度通常較低、火焰不易由開口噴出。
易混淆概念對照:燃料控制型火災的熱釋放率隨可燃物性質變化,火焰多在室內;通風控制型火災因室內氧氣不足,未燃燒的裂解氣體被推出開口在外部遇氧燃燒,形成由窗口噴出的火舌,也是外牆延燒與閃燃後回燃(backdraft)的成因。另須區分閃燃(flashover,成長期轉最盛期)與回燃(backdraft,密閉缺氧空間突然供氧),兩者常在同一題組出現。
相關考點延伸:同一組數據常改問火災持續時間為何、開口高度加倍時燃燒速率變為幾倍(答案為根號二倍),或換算火載量密度,把 A√H 的次方關係記牢即可一體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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