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緊急廣播設備之啟動裝置應符合 CNS 10522 之規定,且設在距樓地板高度 X 公尺以上 Y 公尺以下範圍內,下列何者正確?
- AX + Y = 1.9
- BX + Y = 2.1
- CX + Y = 2.3
- DX + Y = 2.5
正解 C — X + Y = 2.3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9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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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緊急廣播設備啟動裝置的設置高度範圍,以及與其他操作類裝置高度的區辨。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6 條,緊急廣播設備之啟動裝置應符合 CNS 一○五二二之規定,並「設在距樓地板高度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範圍內」。因此 X=0.8、Y=1.5,X+Y=0.8+1.5=2.3,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X+Y=1.9 須為 0.8 公尺以上 1.1 公尺以下,其上限 1.1 公尺與第 136 條所定一點五公尺不符。
- (B)
X+Y=2.1 對應 0.6 至 1.5 公尺;零點六公尺是第 138 條擴音機及操作裝置中座式操作者之操作開關高度,並非啟動裝置的下限。
- (C)
X+Y=0.8+1.5=2.3,與第 136 條所定之設置高度範圍完全相符,為本題應選者。
- (D)
X+Y=2.5 對應 1.0 至 1.5 公尺;一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是第 191 條緊急電源插座之裝設高度,不是啟動裝置的規定。
記憶點
手動操作類 0.8~1.5 公尺、座式操作 0.6 公尺起、緊急電源插座 1.0~1.5 公尺,三組高度分開記就不會互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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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廣播設備的啟動裝置就是供發現火災者立即啟動廣播的裝置。第 136 條除高度外還有兩個常考點:各樓層任一點至啟動裝置之步行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下;各類場所第十一層以上之各樓層、地下第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或地下建築物,應使用緊急電話方式啟動——高樓層與深層地下的避難、搶救需要雙向確認火點資訊,單向按鈕並不足夠。
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這個範圍,是人站立時手部自然操作的高度帶,同一組數值在設置標準中反覆出現,最值得一起記的是第 138 條:擴音機及操作裝置應符合 CNS 一○五二二之規定,其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零點八公尺以上(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一點五公尺以下,且操作裝置設於值日室等經常有人之處所,設有防災中心時設於該中心。相對地,第 191 條緊急電源插座的裝設高度為距離樓地板一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下限拉高到一公尺;第 180 條連結送水管之出水口則為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零點五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
第 138 條同時規定操作裝置與啟動裝置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動作連動,並標示所動作之樓層或區域、具有選擇必要樓層或區域廣播之性能、各廣播分區配線短路時應有短路信號之標示,這些性能要求常與本題的高度數值合併命題。至於條文開頭「應符合 CNS 一○五二二之規定」,指的是該 CNS 標準對緊急廣播設備之啟動裝置、擴音機及操作裝置所定之構造與性能要求,法規以引用標準的方式把它整套納入,屬於典型的「法規加 CNS」雙層規範體例,考題也常單獨把這個 CNS 編號拿出來問。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