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4 單選 · 1.25 分

某一 15 樓層之建築物,其消防安全設備同時設有第一種室內消防栓及自動撒水設備,其屋頂水箱容量至少應為下列何者?

  1. A0.3 m3
  2. B0.5 m3
  3. C1.0 m3
  4. D1.5 m3

正解 C — 1.0 m3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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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屋頂水箱容量在室內消防栓與自動撒水設備並用時的取值規則。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2 條第三款,屋頂水箱之水量,第一種消防栓有零點五立方公尺以上、第二種消防栓有零點三立方公尺以上,「但與其他滅火設備並用時,水量應取其最大值」;同標準第 44 條第三款則明定,自動撒水設備之立管連接屋頂水箱時,屋頂水箱之容量在一立方公尺以上。本題兩套系統並用,比較 0.5 m³ 與 1.0 m³ 後取最大值,屋頂水箱至少為 1.0 m³,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0.3 m³ 是第二種室內消防栓單獨設置時的屋頂水箱下限,本題設的是第一種消防栓,且另有自動撒水設備,兩者要求都高於此值。

  2. (B)

    0.5 m³ 為第一種室內消防栓單獨設置時的下限;本題有自動撒水設備並用,必須再與 1.0 m³ 比較後取大者,不能停在 0.5。

  3. (C)

    取兩設備要求之最大值 1.0 m³,與第 44 條第三款相符,為本題應選者。

  4. (D)

    屋頂水箱並無 1.5 立方公尺之規定;二點五立方公尺是第 183 條中繼水箱的容量,與屋頂水箱是兩個不同的水箱。

記憶點

並用取大值不相加:消防栓 0.5、撒水 1.0,答案就是 1.0 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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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水箱在系統裡的角色不是滅火水源,而是維持配管平時充滿水的補水裝置。第 32 條第一款第六目明定立管連接屋頂水箱、重力水箱或壓力水箱,使配管平時充滿水;立管一旦空管,火災時開啟消防栓會先經歷排空氣與延遲出水,初期滅火的時間就流失了。理解這個功能,就懂第 32 條第三款為何寫「並用時取其最大值」而不是相加——目的是把立管填滿,取需求最大者即足以涵蓋其餘設備,相加反而是沒有法源依據的過度設計。

數值整理:屋頂水箱第一種室內消防栓 0.5 m³、第二種 0.3 m³、自動撒水設備 1.0 m³(第 44 條第三款),並用取最大值;第 32 條第三款另有兩項要求常被忽略——採取有效之防震措施,以及斜屋頂建築物得免設屋頂水箱。容易與屋頂水箱混淆的是第 37 條的重力水箱與壓力水箱:那兩者是加壓送水裝置的擇一形式,重力水箱必要落差為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加配管摩擦損失水頭再加十七公尺,壓力水箱必要壓力為兩項摩擦損失加落差再加 1.7 kgf/cm²,屬於供水加壓用途,與屋頂水箱的充水用途完全不同,命題常故意把兩組數字交錯。

延伸考點:題目設定十五層樓並非閒筆。第 17 條第二款規定建築物在十一層以上之樓層,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自動撒水設備,這正是兩套系統會並存的法源背景;第 26 條規定七層以上建築物應設連結送水管,而第 32 條第一款第三目、第四目分別要求立管與連結送水管共用時管徑在一百毫米以上、第一種消防栓立管管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第二種在五十毫米以上。高樓層題型常把「應設什麼」與「水箱多大、管徑多粗」串成一組,先讀應設條文再回頭看配管與水箱規定,數字會記得更牢。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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