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9 單選 · 1.25 分

有關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知器外觀檢查選取之檢查數量,下列何者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不同?

  1. A一回路之檢知器數量 6~10 個,撰取檢查數量 2 個
  2. B一回路之檢知器數量 16~20 個,撰取檢查數量 4 個
  3. C一回路之檢知器數量 26~30 個,撰取檢查數量 6 個
  4. D一回路之檢知器數量 30 個以上,撰取檢查數量 15%

正解 D — 一回路之檢知器數量 30 個以上,撰取檢查數量 15%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9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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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知器之選取檢查數量表。

正解理由

依該基準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知器之檢查規定,檢知器應按檢知器選取檢查數量表選取檢查數量,表列各級距為:一回路之檢知器數量 1~5 個選取 1 個、6~10 個選取 2 個、11~15 個選取 3 個、16~20 個選取 4 個、21~25 個選取 5 個、26~30 個選取 6 個、30 個以上選取 20%。表列最末一級為 20% 而非 15%。選項 D 將 30 個以上之選取比例寫成 15%,與表列不同,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6~10 個對應選取 2 個,與表列相符。

  2. (B)

    16~20 個對應選取 4 個,與表列相符。

  3. (C)

    26~30 個對應選取 6 個,與表列相符。

  4. (D)

    30 個以上之選取檢查數量,表列為 20%,本項寫 15%,為本題應選者。

記憶點

每多五個檢知器就多抽一個,抽到六個為止;超過三十個改抽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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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表把「回路內檢知器愈多、抽驗數量遞增,但不必全查」的抽樣邏輯法制化:五個一階,每多五個就多抽一個,到三十個時為六個;超過三十個改以百分比抽驗,避免大型場所抽驗數量無限膨脹。要特別留意這是級距表而不是比例公式,二十個抽四個並不代表「每五個抽一個」可以無限外推,過了三十個以後計算方式就換成百分比。

檢知器性能檢查的方法同樣常考:使用加瓦斯試驗器進行加瓦斯測試,對空氣之比重未滿一者使用甲烷、比重大於一者使用異丁烷,測定檢知器動作及至受信總機瓦斯漏氣燈亮燈之時間,並確認中斷器、瓦斯漏氣表示燈及檢知區域警報裝置之動作狀況。判定上,所測得之時間扣除介入中繼器之五秒、採第三種測定方式之二十秒後,應在六十秒內。檢知區域警報裝置之音壓應在七十分貝以上,且音色有別於其他機械噪音。注意事項並規定檢知器每次測試時應輪流選取,選取之檢知器中若發現不良品,該回路之全部檢知器均應實施檢查。

設置端可對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1 條:瓦斯對空氣之比重未滿一時,設於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水平距離八公尺以內,檢知器下端裝設在天花板下方三十公分範圍內;比重大於一時,水平距離四公尺以內,檢知器上端裝設在距樓地板面三十公分範圍內。第 140 條並定義本設備所稱瓦斯為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第 145 條規定其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容量應能使二回路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其他回路能監視十分鐘以上;水平距離之起算點,瓦斯燃燒器具為燃燒器中心點,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則為面向室內牆壁處之瓦斯配管中心處。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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