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採用移動放射方式時,每一具噴射瞄子所需滅火藥劑量在多少公斤以上?
- A80
- B90
- C100
- D110
正解 B — 90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2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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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採移動放射方式時,每一具噴射瞄子應備之滅火藥劑量。
正解理由
第 82 條第三款把移動放射方式界定為「皮管接頭至防護對象任一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尺以下」的放射型式;其藥劑量則規定於第 83 條二氧化碳滅火藥劑量,該條依全區、局部、移動三種放射方式分款計量,移動放射方式係以每一具噴射瞄子為單位,所需滅火藥劑量在九十公斤以上,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80:八十在候選規定中對應的是第 50 條撒水頭每分鐘八十公升的放水量,屬水系統流量,與二氧化碳藥劑重量既非同一設備也非同一單位。
- (B)
90:即移動放射方式每一具噴射瞄子所需之滅火藥劑量,為正確答案。
- (C)
100:一百公升是第 80 條第一款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同一樓層各泡沫瞄子每分鐘的放射量,屬泡沫水溶液流量,容易與二氧化碳藥劑量混為一談。
- (D)
110: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藥劑量規定中並無一百一十公斤這一格,是把九十向上湊整的誘答。
記憶點
移動式二氧化碳三個數字:一具瞄子藥劑九十公斤、放射量每分鐘六十公斤(攝氏二十度)、皮管接頭至防護對象十五公尺以內。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三種放射方式在第 82 條一次界定完畢:全區放射方式,須以不燃材料建造之牆、柱、樓地板或天花板等區劃間隔,且開口部設有自動關閉裝置,但能有效補充開口部洩漏量者得免設;局部放射方式,視防護對象之形狀、構造、數量及性質配置噴頭;移動放射方式,皮管接頭至防護對象任一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尺以下。三種方式各有各的藥劑量算法,全部收在第 83 條。全區放射方式依用途與容積查表,電信機械室、總機室為每立方公尺一點二公斤且開口部每平方公尺追加十公斤,其他場所依容積級距為一點零、零點九、零點八、零點七五公斤,並附滅火藥劑之基本需要量五十、一百三十五、一千二百公斤;
局部放射方式對可燃性固體或易燃性液體存放於上方開放式容器、燃燒限於一面且無向外飛散之虞者,依防護對象表面積每平方公尺十三公斤核算,防護對象邊長小於零點六公尺時以零點六公尺計,追加倍數高壓式一點四、低壓式一點一。移動式的其他要件在第 96 條:儲存容器之容器閥能在皮管出口處以手動開關、儲存容器分設於各皮管設置處、近旁設紅色標示燈並標明移動式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字樣、設於火災時濃煙不易籠罩之處所,且每一具瞄子之藥劑放射量在溫度攝氏二十度時應在每分鐘六十公斤以上,皮管、噴嘴及管盤並符合 CNS 一一一七七之規定。
把九十公斤除以每分鐘六十公斤,可知單具瞄子的藥劑僅能支撐約一分半,這正說明移動式只適用於局限、規模不大且人員能安全接近的火災。另須留意第 222 條屬第四編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全區放射方式另有一套依防護區域體積的藥劑量表(未達五立方公尺一點二公斤起算,一千五百立方公尺以上零點七五公斤),不得與第 83 條互相套用。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