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3 單選 · 1.25 分

有關室內消防栓之放水壓力,下列何者錯誤?

  1. A第一種室內消防栓放水壓力應在 1.7 kgf/cm2以上 2
  2. B第二種室內消防栓放水壓力應在 2.5 kgf/cm 以上 2
  3. C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設置之室內消防栓,其放水壓力應在 2.5 kgf/cm 以上 2
  4. D室內消防栓瞄子放水壓力超過 7 kgf/cm 時,應採取有效之減壓措施

正解 C —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設置之室內消防栓,其放水壓力應在 2.5 kgf/cm 以上 2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3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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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室內消防栓的放水壓力規定,並區分一般場所之第一種、第二種,與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的加嚴標準;本題問的是「錯誤」者。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一種室內消防栓各瞄子放水壓力應在 1.7 kgf/cm² 以上、放水量 130 L/min 以上;第二種因採單人操作、口徑較小,壓力提高至 2.5 kgf/cm² 以上、放水量 60 L/min 以上。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因物質危險性高、火載量大,依《公共危險物品設置標準》,其室內消防栓放水壓力應在 3.5 kgf/cm² 以上,並非 2.5 kgf/cm²,選項 C 與規定不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敘述正確:第一種室內消防栓放水壓力 1.7 kgf/cm² 以上,符合規定,非本題所選。

  2. (B)

    敘述正確:第二種室內消防栓放水壓力 2.5 kgf/cm² 以上,符合規定,非本題所選。

  3. (C)

    敘述錯誤: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室內消防栓放水壓力標準應為 3.5 kgf/cm² 以上,題目寫成 2.5 kgf/cm²,數值套用到一般場所第二種的規定上。

  4. (D)

    敘述正確:瞄子放水壓力超過 7 kgf/cm² 時應採取有效減壓措施,以免反作用力過大導致操作人員無法握持。

記憶點

一般一點七、第二種二點五、公危三點五,超過七要減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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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消防栓的壓力與流量規定,本質是把「人能不能握得住瞄子」與「水柱夠不夠射到火點」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所訂出的區間。下限由射程與冷卻需求決定:壓力太低,水柱鬆散、射程不足,無法穿越熱氣層到達火點;上限則由人體工學決定,瞄子放水時的反作用力大致與放水壓力及口徑平方成正比,壓力一旦超過 7 kgf/cm²,反作用力足以讓操作人員失去控制,故法規要求採減壓措施,常見作法為設減壓閥或以孔口板調整。

第一種與第二種的差別是經典對照題:第一種口徑較大、放水量 130 L/min 以上、壓力 1.7 kgf/cm² 以上,因水帶較粗且需展開,操作上通常需二人;第二種為因應人力不足而設計,採保管式皮管盤、單人即可操作,放水量降為 60 L/min 以上,但為維持射程必須把壓力提高到 2.5 kgf/cm² 以上,這正是「量減壓增」的設計權衡。水源容量方面,第一種依同時開啟支數計算所得之量亦高於第二種,命題時常把兩組數字交錯。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所以全面加嚴到 3.5 kgf/cm² 以上、放水量 260 L/min 以上,是因為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等易燃液體火災的熱釋放率遠高於一般可燃物,火勢成長極快,需要更強的水柱貫穿力與冷卻能力;同一套加嚴邏輯也出現在緊急電源供電時間與水源容量的要求上。

單位換算是本類題目的隱藏工具:1 kgf/cm² 約等於 0.098 MPa,也約相當於 10 公尺水頭。因此 1.7 kgf/cm² 約 17 公尺水頭、3.5 kgf/cm² 約 35 公尺水頭,遇到以 MPa 或揚程出題時可迅速互換。幫浦全揚程計算式為配管摩擦損失水頭、瞄子放水壓力換算水頭與實際落差之和,這條公式與本題數值直接銜接,是計算題的高頻考點。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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