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0 單選 · 1.25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有關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之規定,緩降機下降空間之判定,在無其他突出物干擾的情境下,以器具中心半徑多少公分的圓柱形範圍內,為緩降機的下降空間?

  1. A50
  2. B100
  3. C150
  4. D300

正解 A — 50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3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緩降機「下降空間」之判定範圍,屬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中周圍狀況之查核項目。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避難器具一章外觀檢查之下降空間判定表,緩降機為以器具中心半徑零點五公尺圓柱形範圍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64 條亦定明緩降機之下降空間為以器具中心半徑零點五公尺圓柱形範圍內,但突出物在十公分以內且無避難障礙者,或超過十公分時能採取不損繩索措施者,該突出物得在下降空間範圍內。題示無突出物干擾,即回到半徑零點五公尺,換算為五十公分,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50:即零點五公尺,與判定表及第 164 條所載緩降機欄位一致,為本題應選者。

  2. (B)

    100:一公尺是救助袋(直降式)之下降空間半徑,載明為以救助袋中心半徑一公尺圓柱形範圍內,器具種類不同。

  3. (C)

    150:一點五公尺屬救助袋操作面積之尺寸(寬一點五公尺、長一點五公尺),層次是操作面積而非下降空間。

  4. (D)

    300:三公尺見於救助袋(直降式)但書,指外牆突出物距救助袋支固器具裝設處在三公尺以上時之判斷條件,並非圓柱半徑。

記憶點

緩降機下降空間半徑零點五公尺,救助袋直降式半徑一公尺。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避難器具的判定尺寸分四個層次,先分層次再記數字才不會混:操作面積是使用者在室內操作器具所需之樓地板面積,開口部是器具與人員通過之洞口大小,下降空間是自開口部到地面之間必須淨空的立體範圍,下降空地則是著地點周圍必須淨空的地面範圍。本題問的是下降空間,故以圓柱形或角度所圍範圍描述。

緩降機在四張表都有專屬數值:操作面積為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不含避難器具所佔面積),且邊長應為六十公分以上;開口部為高八十公分以上且寬五十公分以上,或高一百公分以上且寬四十五公分以上;下降空間為器具中心半徑零點五公尺圓柱形範圍內;下降空地則取下降空間之投影面積。相對地,救助袋操作面積為寬一點五公尺、長一點五公尺(含器具所佔面積),無操作障礙且操作面積在二點二五平方公尺以上時不在此限;斜降式救助袋之下降空間為袋下方及側面在上端二十五度、下端三十五度方向所圍範圍。避難梯為自兩側豎桿中心線向外二十公分以上及其前方六十五公分以上,滑臺為滑面上方一公尺以上及兩端向外二十公分以上,避難橋為橋面上方二公尺以上及避難橋寬度以上。

緩降機圓柱半徑之所以只需零點五公尺,是因為使用者以繩索垂直下降、身體幾乎不橫向擺盪,所需淨空遠小於袋體龐大的救助袋;但書的關鍵字是「不損繩索」,因為緩降機的安全命脈就是繩索與調速器。另有兩個常被忽略的判定: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應在一百五十公分以下;下降空間有電線時應距離一點二公尺以上,但該架空電線部分有絕緣措施並認定安全者不在此限。各項尺寸未符表列時,應參照原核准圖說確認是否與設置時狀態相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消防法規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30 題

→ 看完整「消防法規概要」歷屆題庫 · → 109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