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在 327℃時的輻射強度為 E,則當溫度升高到 927℃時的輻射強度為何?
- A16 E
- B8 E
- C4 E
- D64 E
正解 A — 16 E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2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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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史蒂芬-波茲曼定律中「輻射強度與絕對溫度四次方成正比」的關係,以及攝氏轉絕對溫度的換算。
正解理由
依史蒂芬-波茲曼定律,物體單位面積的輻射能 E=εσT⁴,式中 T 必須是絕對溫度(K=℃+273)。327℃ 換算為 600 K,927℃ 換算為 1200 K,兩者絕對溫度比為 1200÷600=2 倍;輻射強度比即為 2 的四次方,等於 16 倍,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16 E:絕對溫度由 600 K 升至 1200 K 恰為 2 倍,四次方後得 2⁴=16 倍,完全符合 E∝T⁴,為正解。
- (B)
8 E:係把指數誤記為三次方(2³=8)所得;史蒂芬-波茲曼定律的指數是 4,不是 3。
- (C)
4 E:把輻射誤當成與絕對溫度平方成正比(2²=4),多為與對流、動壓等平方關係的公式混淆所致。
- (D)
64 E:把 2 倍溫度比錯用成六次方(2⁶=64),或誤以為攝氏數值也要另乘倍率,與四次方定律不合。
記憶點
輻射看的是「絕對溫度的四次方」,溫度加倍,輻射就是十六倍。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史蒂芬-波茲曼定律 E=εσT⁴ 是火災學輻射熱傳的骨幹:σ 為史蒂芬-波茲曼常數 5.67×10⁻⁸ W/m²·K⁴,ε 為放射率(黑體為 1,火焰與一般建材約 0.7~0.95),T 必須是絕對溫度。指數 4 的物理意義在於,溫度只要小幅上升,輻射熱通量就以四次方倍率成長,這正是火場閃燃前後輻射熱急遽攀升、隔著相當距離仍能引燃可燃物的原因。
常用門檻可一併記住:人體皮膚短時間可耐約 2.5 kW/m²,木材等一般可燃物在約 10~12.5 kW/m² 的持續輻射下會被引燃,閃燃階段地板面的輻射熱通常已超過 20 kW/m²。反推之,1000℃(1273 K)的黑體輻射強度約 149 kW/m²,可見火場輻射的量級之大。
三個易混淆處:其一,攝氏未換算為絕對溫度是本題型最大失分點,直接以 927÷327 相除必錯;其二,輻射熱通量隨距離依平方反比衰減(點源近似),與 T⁴ 分屬兩個層次,題目問哪一個要看清;其三,維恩位移定律 λmax·T≈2898 μm·K 描述的是輻射波長分布(火焰由暗紅轉為黃白即溫度上升的表徵),與總能量的四次方定律不同。
延伸考點:本定律用於推算防火間隔與延燒範圍、判斷輻射熱是否足以引燃鄰棟外牆開口;也常與對流熱傳(牛頓冷卻定律 q=h·ΔT,與溫差一次方成正比)、傳導熱傳(傅立葉定律 q=−k·dT/dx)在同一題組對照命題。常見變化題是改問「輻射強度變為 81 倍時絕對溫度為幾倍」,解法同樣是先換算 K 再開四次方,得 3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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