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火災學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4 單選 · 1.25 分

下列有關燃燒上下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1. A當可燃物濃度高於燃燒上限,即使給予點火能量亦無法使其燃燒
  2. B燃燒下限愈低,可燃物愈危險
  3. C可燃性氣體與空氣之混合氣中加入不燃性氣體,會使其燃燒上限下降
  4. D可燃性氣體混合後,其燃燒下限為混合前各氣體中燃燒下限最低者

正解 D — 可燃性氣體混合後,其燃燒下限為混合前各氣體中燃燒下限最低者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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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燃燒界限(燃燒上下限)的物理意義,以及混合可燃氣體的燃燒下限須以勒沙特列公式計算。

正解理由

依勒沙特列(Le Chatelier)公式 100/L=V₁/L₁+V₂/L₂+…(V 為各可燃成分所占體積百分比,L 為各自燃燒下限),混合氣體的燃燒下限是各成分下限的加權調和平均,必然落在最低者與最高者之間,並非直接取最低者。(D) 的敘述與此公式不合,為本題應選的錯誤敘述,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濃度高於燃燒上限時,可燃氣過濃而相對氧氣不足,即使給予點火能量也無法維持燃燒反應,敘述正確。

  2. (B)

    燃燒下限愈低,代表極少量蒸氣即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氣,發生火災爆炸的機會愈大,敘述正確。

  3. (C)

    加入氮氣、二氧化碳等不燃性氣體會稀釋氧濃度並吸熱,使燃燒上限明顯下降、下限略升,範圍收窄,敘述正確。

  4. (D)

    混合氣體的燃燒下限應以勒沙特列公式計算,其值介於各成分下限之間而非最低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者。

記憶點

混合氣的燃燒下限用勒沙特列公式算,不是挑最低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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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沙特列公式 100/L=ΣVi/Li 的物理基礎,是假設各可燃成分在達到燃燒界限時所釋出的熱量具可加成性,因此混合氣的下限是各成分下限的加權調和平均,數值必然介於最低者與最高者之間。適用前提是各成分性質相近(例如烷類彼此混合)且不含惰性氣體;若混合氣中含氮氣或二氧化碳,須先把惰性氣體與其搭配的可燃氣視為一組「準可燃氣」處理,直接套用會失準。

常見燃燒範圍務必背熟:甲烷 5~15%、丙烷 2.1~9.5%、氫氣 4~75%、一氧化碳 12.5~74%、乙炔 2.5~100%、乙醇約 3.3~19%。由此衍生危險度 H=(U−L)/L,乙炔的 H 高達 39,屬極危險氣體;下限低者(如汽油蒸氣約 1.4%)則代表微量洩漏即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氣。

溫度與壓力的影響方向要分清:溫度升高使分子動能增加,下限略降、上限明顯上升,燃燒範圍變寬;壓力升高主要使上限上升(氫氣為著名例外,加壓時上限反而先降後升)。加入不燃性氣體屬「惰化」概念,隨惰性氣體比例增加,上下限逐漸靠攏並交會於一點,該點對應的氧濃度即最小氧濃度(MOC),可用 MOC≈LFL×每莫耳燃料完全燃燒所需氧莫耳數估算,甲烷即 5%×2=10%。

延伸考點:本題型也常改問「加入不燃性氣體對燃燒下限的影響」(略升),或要求以勒沙特列公式實際計算兩、三種氣體混合後的下限;計算時 Vi 須以可燃氣體彼此之間的相對比例代入,而非以其在全部混合氣中的比例代入,這是最常見的計算陷阱。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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