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4 單選 · 1.25 分

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有關幫浦性能之規定,幫浦所消耗之動力,在額定出水量 150%時,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額定輸出馬力之多少以下?

  1. A65%
  2. B110%
  3. C140%
  4. D150%

正解 B — 110%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3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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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幫浦性能規定中「軸動力上限」與「全揚程下限」之辨識。

正解理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34 條明定,依本標準設置之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等設備,「其消防幫浦、電動機、附屬裝置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由中央消防機關另定之」;據此訂定之《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就幫浦性能設有兩道方向相反的門檻:出水量放大至額定出水量之 150% 時,全揚程不得低於額定全揚程之 65%(下限),而幫浦此時所消耗之動力,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額定輸出馬力之 110%(上限)。題目問的是軸動力,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65% 是同一組規定裡的「全揚程下限」,對象是揚程不是動力,互換即為典型失分點。

  2. (B)

    110% 正是額定出水量 150% 時軸動力對馬達額定輸出馬力所容許的上限,為本題應選者;留一成餘裕是讓馬達在大流量端不致過載。

  3. (C)

    140% 不是軸動力的容許值;該基準另有以全閉揚程為對象之規定,與本題所問項目不同。

  4. (D)

    150% 是題幹中出水量的放大倍率,把出水量的百分比誤填為軸動力即誤選。

演算步驟

  1. 軸動力上限=馬達額定輸出馬力×110%。
  2. 設馬達額定輸出 10 kW,上限=10 kW×110%=11 kW,即出水量達額定值 150% 時軸動力須在 11 kW 以下。

記憶點

揚程看 65%、動力看 110%,兩個數字不可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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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體系要先弄清楚,才知道這個 110% 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消防法》第 6 條規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分類及設備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據此訂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標準》第 234 條再往下授權一層,把「消防幫浦、電動機、附屬裝置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交由中央消防機關另定,這才有了《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所以幫浦的性能數值不在《設置標準》條文裡找得到,考生翻遍《設置標準》也翻不到 110%——這正是命題者要測的層級感。

為什麼要管「額定出水量 150% 時」的軸動力?幫浦的性能曲線是:出水量愈大,全揚程愈低,而軸動力(馬達實際要出的力)愈高。150% 出水量是這條曲線最右端的檢驗點,也是火災時多個放水口同時開啟的最不利狀況。若不對軸動力設上限,馬達會在該點長時間過載,溫升導致絕緣劣化,甚至過載保護跳脫;火場最不能發生的就是幫浦中途停機。訂 110% 而不是 100%,是承認馬達具有短時過載能力,但只給一成餘裕。

單位換算是這一科的基本功:1 kgf/cm² ≒ 10 公尺水頭 ≒ 0.098 MPa;馬力與功率之間 1 HP ≒ 0.746 kW。題目寫「馬達額定輸出馬力」,實務標示常是 kW,換算後再比對百分比,不要被單位名稱絆住。

數值對照可以這樣記:同一組性能規定,150% 出水量對應「揚程 ≥ 65%」與「軸動力 ≤ 110%」,一個是下限一個是上限,方向相反。相關考點會延伸到《設置標準》裡各設備的幫浦全揚程算式,那才是條文層級寫死的部分:第 37 條室內消防栓 H=h1+h2+h3+17m、第 42 條室外消防栓 H=h1+h2+h3+25m、第 58 條自動撒水 H=h1+h2+10m、第 183 條連結送水管中繼幫浦 H=h1+h2+h3+60m。末項常數(17、25、10、60)才是《設置標準》要背的,幫浦本身的性能百分比則屬基準層級,兩層不要混在一起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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